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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比亚迪对簿听证会 手机代工纷争升级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09:21  中国经济时报

  本报记者 夏金彪

  11月6日,在北京民族饭店二楼会议室举行的一场司法鉴定听证会引起了国内多家媒体的关注。听证会的双方当事人一个是全球最大手机代工企业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2038.HK,下称富士康),另一个是以制造充电电池起家并在手机零件和手机代工领域迅速崛起的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01211.HK,下称比亚迪)。

  “这是一场意义非同寻常的听证会,有关方面高度重视。”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副主任赵军告诉本报记者。该听证会不仅由深圳中院的主审法官与最高法院的两位法官共同主持,还邀请了最高检、公安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国台办等相关的知识产权业务部门的人士作为听证嘉宾,北京九州世初知识产权司法鉴定中心受最高院委托担任鉴定。

  两巨头对簿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对当事双方都至关重要,因为最终的结果将影响到两个手机代工巨头的重大利益和未来的市场格局。此前,两巨头在业务上的重合甚至直接竞争令双方积怨甚深,终于走上诉讼之路。

  2006年6月,富士康旗下的两家子公司——深圳富泰宏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与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 有限公司,一纸诉状,把比亚迪告上了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侵犯商业秘密为由索赔500万。

  2007年7月,富士康集团和其母公司在香港提起了对比亚迪的侵犯商业秘密诉讼,索赔650万。2007年10月,因被告主体变更,富士康集团撤回在香港的起诉,变更当事人后以相同的事实和案由重新起诉,索赔51亿港元。

  此次听证就是这起案件审理中的一个环节。听证的结果不仅决定这起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的输赢结果,还会影响到51亿港元的天价索赔。 

  据主持听证会的深圳中院法官于春辉介绍,在证据保全时,法院在富士康跳槽员工柳相军工作电脑中发现了大量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的系统文件。此次听证会要解决的问题是,这些文件是否属于公知信息。

  在当天的听证会上,富士康集团的律师介绍,富士康发现公司的大量文件失窃后,请求深圳中院采取证据保全的措施,法院在比亚迪公司的办公地点查扣复制了柳湘军和司少青在比亚迪办公用的电脑硬盘内容,发现该硬盘中包括写有富士康文头的WORD版文件,有的文件上面有富士康公司的标志、标识,下面还有富士康相关主管人的签字。有的信件文件主要内容就是“如何到富士康挖人”。富士康要求专家鉴定,这些系统文件是否是不为公众所知,是否具有专有性。

  对此,被告比亚迪律师认为,这些文件的主要内容和流程编制都可以在公开的文献找到相应的资料,并为业界所熟悉。这些文件不是技术性文件,是公开的信息。被告比亚迪律师指出,富士康起诉比亚迪的根本目的在于排解竞争对手想获取垄断地位。

  在听证会上,专家对双方陈述中的细节和有关问题进行了询问,但没有当场给出结论。北京九州世初

知识产权
司法鉴定
中心副主任赵军告诉记者,当事双方目前还有一个提交补充证据、勘验的过程。从目前看,作出司法鉴定结果大约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

  手机代工市场起纷争

  富士康诉比亚迪的知识产权案,表面上看起来是技术性纷争,其实质是双方对手机代工市场的争夺。

  比亚迪在2003年之前还未曾涉足手机业务,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实现了手机业务的飞速增长。年报显示,比亚迪2006年手机制造的营收超过51.35亿人民币,2007年上半年,比亚迪86.2亿元的营业额中,手机部件及组装业务获得了51%的业绩增长,达到31.68亿元的规模,平均每年以169%这样的数字增长。比亚迪手机业务爆发性增长对富士康的手机代工业务造成了极大威胁。

  据悉,2002年11月27日,富士康大陆总部邀请比亚迪股份公司的董事长王传福一行参观考察了公司的手机工厂生产线,后来因故未能达成合作意向。此后,比亚迪着手建立第三事业部,开始代理加工手机零部件产品。

  据富士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戴丰树介绍,从2003年年初开始,比亚迪不断以各种手段利诱富士康的员工离职,跳槽到比亚迪工作,至今跳槽的人数已多达400余人次,其中包括富士康花费几十万元派往欧洲培养的高级技术人才和高阶管理人员。这几年,富士康通过深圳警方已经处理了四起富士康员工跳槽至比亚迪,盗窃富士康商业秘密的案件,其中已有两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比亚迪回应表示,人员在业务近似的公司中流动是很正常的,据不完全统计,从比亚迪公司流动到富士康公司的员工就有400-500人,当然也有富士康的员工到比亚迪。“他们来的主要目的是因为富士康是台资,重要岗位大陆员工是不可能担任的,因此他们有些人为了自己的发展就去了别的公司。”

  目前,随着手机业务的快速发展,比亚迪正谋求分拆手机业务上市,却因为与富士康的知识产权纷争而迟迟不能成行。比亚迪原计划于7月底将手机业务分拆上市,富士康则于6月11日向比亚迪提起诉讼。9月27日比亚迪再次提出上市申请,而富士康也再次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新诉讼。11月5日,比亚迪发布公告称,已就富士康早前向香港高等法院指控其擅用及盗用机密资料的诉讼,向高院申请搁置有关诉讼。

  “在诉讼前景未明的情况下,比亚迪想把这块业务拆分出来独立上市,投资者无法树立信心。”业内某投资机构专家说。此外,业内人士也指出,由于比亚迪手机代工业务的大客户摩托罗拉、诺基亚等均为全球知名公司,对其代工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尤为看重。诉讼结果如果不利于比亚迪,其订单也可能受到重大影响。

  目前,围绕着两巨头的纷争还在继续,最终结果如何还不得而知。但有关知识产权专家提醒我国的制造业企业,不要仅受短期行为和盈利的驱动、热衷于模仿和价格战。专家指出,不可否认,这种行为确实能在短期内促进企业或区域的发展,但另一方面也削弱甚至扼杀了企业自主创新的能力,同时恶化了区域的投资和经济可持续增长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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