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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华为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1日 14:37  南方日报

  全国总工会高度关注“华为事件”,省总工会与华为达成共识  

  华为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  

  新华社北京11月10日电 记者10日从全国总工会获悉,针对深圳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9日约见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目前,华为公司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据全总介绍,全国总工会、广东省总工会和深圳市总工会高度关注“华为事件”,认为华为公司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引起了社会各种猜测、议论和评价,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华为公司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影响,在出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听取广大员工意见,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人与华为公司高级副总裁在约谈中,就如何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事件等进行了认真磋商,最后达成三项共识:

  一是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员工保障机制,完善员工权益保障、医疗保障、人身保障等管理规定,加大员工维权举措。工会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引导员工焕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和动员员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二是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听取员工意见,并与工会协商确定。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三是企业与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华为公司表示,愿意在广东省总工会和深圳市总工会的帮助下,认真做好维护员工权益工作。

  另外,全总还介绍,深圳市委、市政府对“华为事件”十分重视,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和部署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要求坚决纠正对《劳动合同法》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在社会上引起的不良影响,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辞职门”峰回路转 华为员工“无所谓”  

  本报讯 (记者/卢先兵)记者昨日从华为内部员工处获悉,多名华为员工表示,华为“辞职门”事件并没有给他们带来影响,他们的心态很平静,工作生活照常。对公司突然中止该政策,已履行完手续的员工表示“无所谓”。

  “外界炒作这个事件,其实很多地方并不属实。”昨日,记者辗转联系到一名华为内部员工,该员工对近期华为“辞职再竞岗”事件被爆炒颇感不满。

  据该员工向记者介绍,这件事在10月上旬就已经开始了,不过公司并没有下发专门文件,只是在华为职工之间口耳相传,然后就陆陆续续有符合条件的员工,被叫到各级老总那里谈辞职再上岗事宜。公司表面上称工号20000之前符合条件的员工辞职再竞岗,但实际上受氛围、环境和心理因素所限,基本上所有的合条件员工都要辞职再竞岗。

  关于心态,他和身边的同事都觉得离不离职没多大关系,离职了再上岗,还可以得到10多万20万元的补偿费。也许是平时常受华为文化的熏陶,他从来都认为华为没有“铁饭碗”,华为现在许多制度都在发挥优胜劣汰的效用,比如每年5%的淘汰率,工作绩效等级评定等等。但同时,华为也确实出现一种现象,部分员工“小富即安”,拿着高工资和分红收入,工作懈怠懒散。所以,他和大多数同事都赞成“辞职再竞岗”,他们觉得华为此举一个主要目的是激励员工,提高公司

竞争力

  华为员工表示,签约补偿标准的文件明明白白,曾在公司内部网站上公布出来,具体是经济补偿税前总额=(N+1)×员工月补偿工资标准(税前)。N为员工在华为连续工作的工作年限,此外还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月补偿工资标准不仅仅是员工的月标准工资,还包括员工上年度奖金月均摊值。离职员工保留所持有公司的虚拟受限股资格。该员工说,按规定他应可拿到15万元的补偿,比较满意。

  “辞职门”事件突然峰回路转,华为与广东省总工会达成共识,华为目前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对这一最新进展,华为一工龄达10年的研发员工称,员工还没有收到关于这一消息的公司通知。不过他说,到目前为止,研发部门、市场部的合条件员工应该都履行了辞职再竞岗手续,相关程序会持续下去,所以华为目前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对这些人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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