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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视蛋糕争夺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05日 16:06  《卫星与网络》杂志

  政策篇——

  文:安静/初一

  移动电视是公认的融合通信、广电两大产业的杀手级应用,也是最具发展前途的产业之一。因此,也就成为广电系和电信系两大系统的争夺对象。

  广电总局忙布局

  广电系统提出了移动多媒体的概念。指通过卫星和地面无线广播的方式,供七寸以下小屏幕、小尺寸、移动便携的手持类终端如移动通信手机、PDA、MP3/MP4播放器、数码相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接收设备,随时随地接收广播电视节目和信息服务等业务的系统。

  为了实现数字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的建设,广电总局在幕后做了大量的积极铺垫。早在CMMB标准制定的初期,广电总局拟采用“广播式、双向式、预付费式相结合”的授权方式和“分级式用户管理和计费体系”进行运营。

  相对于电信系的手机电视运营模式,这个模式本身有很多优势。首先,广电模式的前期投入虽然很大(需要建成新的网络),但是这些固定成本可以说都是一次性的投入,此后就可以专心发展用户,不存在电信运营商为宽带升级而进行的无上限的追加。其次,它没有节目源的后顾之忧和成本负担,可以采用价格低廉的包月形式,更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再次,他的盈利模式更加的多样化,除了包月费用以外,收费频道、增值服务(如可视交通信息、股市行情)、广告等都可以成为盈利项目。

  布局1:颁布实施CMMB标准

  广电从2006年就开始“高调”地推动标准的制定,主导整个产业,给广电系手机电视营造气氛。2006年10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发布<移动多媒体广播第1部分:广播信道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一项广播电影电视行业标准的通知》,并提出该标准自2006年11月1日起实施。6月广电总局宣布,基于CMMB标准的系统覆盖效果理想,其它技术指标,如抗多径干扰、多普勒频移等都达到预期水平。

  布局2:迅速推出手机芯片

  2007年4月,在CCBN展会上,广电系的手机电视标准CMMB亮相。这一举动表明:到2007年上半年,广电系移动多媒体广播的产业化工作已全面启动。多家企业正在开发接收芯片和调谐器等关键器件,并有10余家企业配套开发接收终端,另有多家企业在开发增补发射设备。目前,中兴通讯、联想移动、华旗资讯已经生产出多款移动多媒体广播接收终端。在2007年7月4日,奥运会倒计时400天时,CMMB进行开路测试获得成功。

  以上种种举措标明:从移动多媒体开发之始,广电总局一直在构建涵盖移动多媒体各个环节的产业链,包括信源、信道、运营支撑、关键元器件、发射设备、接收终端、传输内容制造等。

  布局3:紧锣密鼓布置移动多媒体地网

  即使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还处于明显的“敌对”状态,但仍不妨碍双方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对于移动多媒体广播网的搭建,广电总局借鉴了电信部门在TD-SCDMA上的一些部署安排的经验——2006年年底开通地面试验网,2007年年中完成地面试验网的建设,并进行系统测试;2007年年底完成地面示范网(实际上已经算是商用网)的建设并启动商用试验;2008年上半年发射卫星,正式启动卫星系统。届时,将形成全国网络并正式开始移动多媒体业务广播业务的运营,这样,广电系就能赶在奥运会之前提供服务。

  目前,随着地面建网工作的展开,有关设备市场已经开始启动;但是,这个产业链要真正完善起来,还须等到卫星系统的正式启用。

  信产部忙防守

  手机电视是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信产部”)提出的概念——指采用流媒体技术通过移动通信网传送视频节目,供用户通过手机观看电视。但是由于宽带的限制,视频信号传送速率很慢,收看质量不高,因此人们寄希望于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

  但是,手机电视的推动不力,使得相应产品系列的成熟度不够,更不能保证市场就能由电信系手机电视标准占领。AVS的产品化、市场化还在艰难推进中;TD-SCDMA标准去年1月20日被信息产业部公布为中国通信行业标准后,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2007年5月16日,信息产业部又将欧洲提出的WCDMA和美国提出的cdma2000颁布为中国通信行业标准。

  同时,手机电视市场的成熟还有待于3G的正式实施,在3G逐步成为过去时的今天,3种标准的颁布给市场选择增加了更多的不确定因素。目前看来,在数字移动电视这场战役中,信产部处于式微状态。

  信产V.S.广电

  以上种种现象说明:即使这个市场本身还是很大,但是丰收的喜悦却未必让人品尝得到。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还面临着标准制定方面的争夺,对于更上一层管理部门来讲,广电和电信,到底谁是亲娘养的,谁又是后娘养的还没有厘清;授权分散,导致广电和电信,谁都想管,而谁又都管不了。

  在运营模式上,电信还要更多的依赖于广电系。因为在电信看来,手机电视最成功的运营方式就是双方合作的经营模式。目前,中央电视台与上海文广旗下都有自己的手机电视业务。2006年6月8日,中国移动正式宣布收购凤凰卫视19.9%的股份,双方将在移动增值服务领域,在以无线方式提供传媒内容方面进行资源共享,并合作开发产品和服务,该类手机电视业务的费用暂时按流量来收取,中国移动收费标准约为100元/小时,中国联通收费标准约为135元/小时。

  目前,两大部门的战事正在逐级攀升。最简单的模式,你控制我的“节目源”,我封锁你的渠道!移动电视好像一条绳子,信产部和广电总局各执一头,双方拔得不可开交,未来的走势还是不明朗……移动运营商和各大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在加紧排兵布阵的同时,还在观望这场战争的局势。

  “移动电视”顾名思义,光有移动网络是没有用的,产品主体还是“电视”,而我国的国情决定,几乎所有的电视节目来源都掌握在广电手中。

  此前曾有小道消息称:为了主推广电模式,广电总局下文禁止所有地方传媒集团向移动、联通提供节目——实施从根源上“封杀”的手段。虽然这种传言并不属实,但是,广电系借节目源牵制电信运营商的意味仍十分明显。据广东电视台工作人员介绍:电视台与移动、联通的合作方式有点类似于移动与SP商的分成模式——电视台向运营商提供部分节目以供手机流媒体用户下载观看,而运营商因此获得收益,与提供节目的地方传媒集团进行固定分成的比例。

  广电与电信的“前仇旧恨”

  两个系统之间的争斗,根源来自于两部之争。1998年,国家进行部门调整的时候本欲将邮电部、电子产业部、广电总局等几个部门合并为信息产业部,但广电总局以“新闻管制”为由,拒绝了合并。为防止双方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国家要求广电、电信各防一方,禁止互相进入对方的业务范围,形成固网互设边界的局面。这样的部门分界,为日后的争斗留下了隐患。

  随这时间的推移,双方的矛盾积累越来越多。1999年,由于传统电信运营商涉足广电业务,广电企业介入语音业务,为了加强管理,广电总局和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广播电视线网络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82号)第6条规定,禁止电信和广电两大行业相互渗透,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信息产业部也没有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这一政策一直延续到2003年。2004年7月,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了39号令《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管理办法》并于10月正式执行。新办法废止了原来的《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制度,规定通过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应取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两部之间在许可证方面的争端使本不该成为问题的矛盾推向明显。

  但是,随着技术的发展,政策上争端并不能阻碍运营商对市场的争夺业务的融合。网路流媒体的发展使两大系统的业务再次产生交集——IPTV。电信斥巨资投入IPTV,各地的试点如火如荼;但是,IPTV明显触动了广电的利益。IPTV回合,从政策高度上,信产部就已经过界了;而在后来的移动电视这一层面上,电信系和广电系的斗争更加趋于白热化。

  2004年,中国联通和中国移动先后推出了基于流媒体方式传输的手机电视业务试验。2006年,崭露头角的流媒体手机借助世界杯的风潮,实现了一定规模的推广。In-Star报告指出:目前,我国有7%的移动通信用户希望使用手机电视业务,并愿意为此向移动运营商付出占ARPU值(每用户平均收入)1/6的费用;同时In-star预测,在未来的5年中,中国手机电视用户的CAGR(复合年增长率)将超过315%。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广州移动先机而动,花巨资投资在宽带扩容上。

  2005年,广电系开始介入,打破了移动和联通的美好愿景。当年,广电总局在京、沪、粤三地试点建设数字广播覆盖网,向移动正式宣战……

  到2007年为止,据业内人士统计,如果包括移动和联通的流媒体在内,现有的“移动电视”模式已经超过8个,形成了典型的“乱局”。仔细分析却不难看出,这乱局中有两个名字分外醒目:“信产部”和“广电总局”。也就是说,两个部门代表着各自行业内的发言人,正在标准层面上进行争夺。

  看得出来:当初,在IPTV之争里,广电系不过是想在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的同时,在电信IPTV收益中分一杯羹,进行的是“暗战”;面对“移动电视”这块更大、口味更好的蛋糕的时候,广电要的,应该是实实在在的主导权,已经开始进行赤裸裸的“厮杀”。

  把握时机才是关键

  此时此刻在看两大系统:广电和电信,更像是两个小孩,蛋糕一定独吞才好吃,决不肯同别人分享。不过,据业内人士预测:2008年到2009年,我国移动电视将会迎来高速发展的机会。时不待我,数字移动电视的“井喷”式发展已经进入倒计时。为了中国移动电视的发展,对两大部门来讲,还需要共同开发新的合作模式,想想如何把移动电视市场做大,共同攫取金矿。这也需要广电数字新媒体运营商拿出产业链龙头气魄,解决“外患”:以培育好良好的产业生态环境为己任,积极促成两个部门的跨行业融合,推动相关业务的健康发展,促成“丰富的终端产品的开发”。

  从现在看来,运营商层面正在寻找业务融合点进行合作,共同培育市场。中国联通与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签署协议,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手机广播电视正式开播。这是国内移动运营商在手机电视领域又一次与广电企业展开合作。2006年12月11日,中央电视台联手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两大移动通信运营商,借助第十五届多哈亚运会举行契机,共同启动开通CCTV手机电视业务。或许,这意味着数字移动电视发展的春天即将到来?

  在这场战斗中,广电总局如果要赢得战略主动权,还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战略性调整:第一,在视频上,大力推进高清电视,使得电信IP网络不可能与广播网(卫星和有线广播)竞争,这样在设备制造上还可拉动大量高科技行业、内容制造以及相关服务行业。第二,在移动电视领域,大力推进低成本的S波段卫星广播,把音视频结合起来一起考虑。第三,在内容监管上,打击盗版、反动、情色、低俗内容,更是广电系行业迎接电信系领域的有利武器。

  出路在哪里?

  如果不经意间瞥见两大部门激烈的“厮杀”场景,行内人未免会被吓到:政府机构之间为标准不断争斗,而运营商则在抢占市场,一团混战之下,企业显得楚楚可怜,只能做一棵需要多方准备的“墙头草”。战事激烈,持观望态度的企业一直在观望:谁会吃了谁?可惜双方都还没有这样的实力和胃口。

  在商场上,现在打得激烈,是为了将来更好地谈判。移动电视发展的最大可能,还是将两大系统打到谈判桌上。广电系和电信系,正在通过这场战斗增加双方各自的筹码,以便在将来的谈判中占据有利位置。不过,如果双方能够现在做一个“君子协定”,规定争夺期限;在这之后,双方心平气和地谈一谈合作事宜,共同造福中国移动电视用户,倒也是美事一桩。

  但是,以现在的架势看来,想要短期内将广电和电信拉在一个谈判桌上是很难的。如果双方都不想如何分享这块蛋糕,而是估算着会不会放弃这块蛋糕的主动权。到最后,恐怕还是要像很多欧洲国家一样,由政府强行制定标准和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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