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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取消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7日 10: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薛松) 国务院近日宣布取消和调整186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包括由信产部管理的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记者昨日就此咨询有关专家得知,国际来话的对外结算价格是由我国电信运营商与国外运营商之间协议确定的,并不是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取消监管并不会带来国际长话价格的较大波动。

  所谓国际电话结算价备案,主要是指信息产业部于2003年制定的《国际来话对外结算价管理暂行规定》,该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以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为下限开展业务,不得采取竞相降价的方式进行恶性竞争,低于国际来话结算最低价的结算合同或者协议无效。

  该备案机制被取消,意味着未来各运营商可自己定结算价,不用再向信产部备案。那么,结算价受市场调节后,会否导致国际长话价格波动呢?有专家表示:不一定。

  原因在于,国际来话的对外结算价格是由我国电信运营商与国外运营商之间协议确定的,并不是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各国及各地区向用户收取的价格由各国和各地区自行确定,与结算价不直接发生关系。而且结算价格是在电信运营商之间将相互来去的通话量进行对冲后才执行的。

  就国内消费者而言,从信产部今年以来的资费备案中可看出,对于拨打某些高结算方向的国际长话,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均调高了IP国际长途去话资费标准,反之,则降低了资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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