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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杜舜 通讯员/李红 郭敏华) 昨日,深圳市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分析。据统计,市、区两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92宗,其中已得到解决的1052宗,解决率88.26%;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15003.68元,其中因经营者欺诈行为获得加倍赔偿的有3宗,加倍赔偿金额22579元;支持消费者起诉8宗,接待来访和接受咨询5021人次。
在投诉类别上,家用电子电器类占39.6%,家用机械类占2.93%,百货类占16.86%,房屋装修及建材类占3.19%,服务类占33.39%。据统计,位列本季度前五位的单项商品投诉依次是:移动电话218宗、服装鞋帽70宗、空调类产品66宗、家具类产品53宗、计算机50宗。其中,质量问题占54.45%,安全、价格、计量等问题所占比例分别不到3%。
手机质量投诉超七成
本季度,消委会共收到手机投诉218宗,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的46.17%,其中,投诉质量问题的156宗,占71.56%;对合同方面的投诉21宗,占9.63%;对假冒问题的投诉15宗,占6.88%。
在地域分布上,手机投诉主要集中发生在宝安区和福田区,据统计,被投诉方属于宝安辖区的约81宗,占37.16%;福田区60宗,占27.52%;龙岗区27宗,占12.39%;南山区20宗,占9.17%;罗湖区18宗,占8.27%;盐田区1宗,占0.46%;香港3宗,占1.38%。
空调售后服务问题多
夏季天气炎热,空调类产品热销,投诉率也随之上升。本季度,市、区两级消委会共接到空调类产品投诉66宗,与上季度相比上升了24.53%,投诉的问题主要包括制冷效果差、速度慢;噪音大以及拖延维修时间;维修专业水平不高,多次维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维修人员不负责任,态度差;送修时间过长等。
此外,空调类产品还存在着性能标注与实际不符;经营者在保修期内不承担运输等合理费用;空调不制冷,商家只同意维修不予更换;销售不合格商品等问题。
-维权热点
互联网服务纠纷日增
近年来,对互联网服务的投诉除了突出体现在网上购物外,网络服务、网络游戏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
消费者维权难度大
本季度网上购物的投诉共21宗,其中,经营者以商品被海关扣封、缺货、需再支付诸如保证金之类费用等理由拒绝发货的投诉8宗;订购的商品有质量问题、与网上描述不符的投诉8宗;商品无保修卡、无厂名厂址的投诉2宗;经营者不履行承诺的投诉3宗。
消委会表示,当前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购物的情况越来越普遍,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而目前关于互联网消费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对网站和网上商店的经营行为的监管方式还不够完善,致使消费者出现消费纠纷后缺乏法律支持。另一方面,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轻信网上刊登的广告和信息,没有在交易前先向通信管理局、工商局等有关部门核查经营者的合法性,并就有关事项双方订立协议,作为维权的法律依据。
难点在于责任归属
本季度,网络服务和网络游戏的投诉有7宗,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包括没有订购服务但虚拟财富(Q 币)被消费;未经消费者同意,系统进行Q币兑换Q点操作,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申请了手机密码保护,但在QQ密码被盗后,腾讯公司未按承诺凭绑定手机找回丢失号码;对限制性条件未予告知;QQ密码被盗无法找回等。
网络服务和网络游戏投诉的难点在于消费双方对于责任归属有争议。腾讯公司认为,用户作为QQ密码的持有人,自身负有妥善保管密码的义务和责任,系统是对号码进行确认,而不是对操作者身份进行确认,只要提供的号码正确,操作就能成功。造成虚拟财富(Q 币)被消费,可能是账户密码泄露或丢失所致,不可能是系统出错的原因,因为所有消费都需凭密码进行,并且有消费记录可查。
对此,消费者很难进行举证,但消费者认为,与腾讯公司之间已经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根据《消法》第七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的规定,腾讯公司负有保障其财产不受损害的义务,购买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同样适用《消法》、“三包”等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