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支持Flash
|
|
|
|
信产部规范“移动秘书”服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12日 09:18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马剑芳)昨日,记者在国家信息产业部官方网站刚刚公布的《信息产业部关于规范部分电信业务收费问题的通知》里看到,自10月1日起,未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将不得再擅自给用户开通诸如“秘书台”、“语音信箱”、“全球呼”、“如意呼”、“来电提醒”等来电连接服务,而倘若拨打方未操作确认而直接挂机,电信企业将不得向其收费。 “您拨打的用户已开通小秘书服务,我们稍后将把您的来电以短信方式通知机主……”这类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的服务引起了一些争议。国家信产部昨日发布的《通知》全面规范了电信企业此类服务的具体收费内容和收费方式。《通知》规定,为尊重用户的选择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要求电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为用户开通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经用户同意,电信企业免费开展上述业务或服务功能的,在免费试用期结束后,须再次征得用户同意才能向用户继续提供服务并收费。 据悉,该规定将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发表评论】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