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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都市报:家属获赔13万 爆炸电池非原件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6日 10:12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全国首例手机炸死电焊工”后续 甘肃金塔县“手机电池炸死人”事件于6月19日发生后(本报曾报道),昨日,金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刚透露,由于死者事发时正在作业,经调查组与企业及死者家属协商,由营盘宏运矿业开发公司向死者家属赔付抚恤金、丧葬费等经济损失13万元。目前,死者家属已拿到了赔偿金。 昨天傍晚,记者从金塔县安监局获悉,引发爆炸的手机确属摩托罗拉品牌手机,但手机电池不属该厂牌的原装电池,目前当地公安机关正在调查电池的实际生产商。 据《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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