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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漫游通话成本不到一厘钱 暴利达数百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0日 09:42  南方都市报

  央视:漫游费暴利达数百倍

  专家称漫游通话实际成本不到一厘钱,漫游费应取消

  本报讯 据《经济半小时》报道 专家纪阳副教授说欧洲、美国、日本等国家地区都没有手机漫游费,走遍全国都不会多收一分钱,而这种不合理收费在我国却一直存在。他说一次漫游通话(不管多长时间)的实际成本不到一厘钱,运营商却按通话时间收取高额漫游费,暴利达数百倍。他认为漫游费应该降到零。

  阚凯力教授说,漫游费是十年前为了保护西部移动通信业起步发展而设立的,如今已经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

  漫游成本=1秒钟通话的1/8

  北京邮电大学无线新技术研究所副教授纪阳说:“现在中国目前漫游费的资费还是偏高的,应该降,可以把它降到零。” 

  他告诉记者,手机实现漫游并不需要很高的技术,运营商提供这样的服务,成本也非常低廉。他说:“假定我们的北京有一个用户,他漫游到杭州,杭州呢会有一个VLR,VLR的意思呢是拜访位置,它能够检测到现在有一个用户来了,并且看出来这不是杭州用户,是一个北京用户。这个用户一些相关的数据要从北京局的HLR拷贝到VLR。” 

  纪阳介绍说,只要杭州的电信运营商和北京的电信运营商完成了该用户的数据信息交换,该用户的手机就可以实现漫游。而信息交换所需要传输的数据量不过1000字节,所需要的时间还不到一秒。

  一位北京的手机用户用手机通话一秒钟,传输的数据信息如果用字节来衡量的话是8000字节,而一分钟就是48万字节,运营商的收费标准是0.40元。如果根据这一标准,漫游时所传输的1000个字节的信息的收费应该不到人民币一厘钱,仅仅是现在电信运营商漫游收费的几百分之一。 

  一次性成本,却按时间收费

  数据传输的量如此之小,但收费却如此之高,让从事技术工作的纪阳很难理解。但他更难理解的是,电信运营商的重复收费。

  纪阳告诉记者,当1000个字节的信息交换完成之后,北京的手机用户就可以在杭州漫游了,从技术层面来看,这时他的手机和杭州本地的手机已经没有任何区别,在漫游通话时,也无需进行额外的数据传输,但电信运营商却无视这一事实,照样按分钟收取漫游费。 

  纪阳:“漫游费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说你不应该按照时间长度来收费,首先把这个取消掉了,第二个问题是不是应该就是说从成本角度来讲,尤其从交换机之间,或者说交换数据这个成本来讲并不太高,这个应该把它降下去。”

  关税保护性质的漫游费

  中国著名电信专家、北京邮电大学信息产业政策与发展研究所教授阚凯力说:“早从90年代,我们国家开始制订漫游费这个政策的时候,就非常清楚知道,这个漫游它所需要的成本是完全可以忽略不计的。” 

  阚凯力说,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移动通信刚刚起步,东部发达地区的手机用户比较多,设备利用率高,资费较为便宜;而西部欠发达地区的手机用户比较少,设备利用率低,资费较贵。如果不设置漫游费这个门槛,西部的手机用户可能选择使用东部的手机号码,资费也将全部交给东部运营商,而西部的移动通信事业将无法得到正常发展。 

  阚凯力:“当时设置了我们国家不同地区,不同省,不同市之间的这种漫游费,就是相当于关税保护。目的是保护西部地区欠发达,刚刚开始起步的这种移动通信的行业的发展。但这是10多年以前的事情了,那种状况(现在)已经根本不存在了。” 

  他认为,在目前西部地区的通信市场无需保护的情况下,漫游费现在已变成电信运营商牟取高额利润的工具。

  “这种所谓的关税保护性质的漫游费,阻碍了我们国家大量地区的移动通信事业的发展。所以这个漫游费必须尽快取消,通过这样来保护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低端消费者的利益。”阚凯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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