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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电信与工商部门发出6大消费提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0:19 新华网
新华网天津5月17日专电 (记者 孟华、孙晶) 在17日的世界电信和社会信息日,天津市电信管理部门与工商部门共同向消费者发出6大消费提示: 一是消费者收到陌生电话或非普通电话发来的短信不要轻易回复,尤其遇到如“朋友给您留言”“给您点歌”或“您有未读信息”等短信内容更要提高警惕。 二是对未按规定明示资费的短信服务,特别是带有PUSH点击程序的,应谨慎打开,不要贸然回复。 三是当接到有关气象预报、股票咨询、文化娱乐等短信服务时,待咨询清楚后再考虑订制。 四是对上门推销IP长途电话卡的不要轻信,稍有不慎就会误入陷阱。 五是应定期查询交费单据或话费清单,特别注意通话费以外的收费项目,如有疑问要及时查询。 六是广大网民要增强网上安全防范意识,不要在网吧、公用计算机和不明地下网站进行在线交易或转账,防止被“钓鱼”。 为使广大消费者进一步了解短信息收费情况,天津市通信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个人之间发送短信,由发送方缴纳通信费,接收方免费。通信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一般由电信企业自行确定。因此企业与企业、网内与网外的收费价格有所不同。对包月、订阅、竞猜、互动等短信业务,用户不仅需付通信费,还需付信息费,信息费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但信息服务商必须事先明示收费标准,还要经用户确认,若用户没有进行确认反馈,应当取消服务。 另外,用户若对电信资费存有异议,或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拨打12300向通信主管部门申诉,或拨打010—12300向信息产业部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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