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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言立法切断违法群发短信生路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3:20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短信是我国用得最火的信息传送平台,但群发的垃圾短信却成为手机用户的日常生活中出现的不和谐音符”,专门针对群发垃圾短信问题递交了提案的全国政协委员、部电信研究院科技委副主任雷震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制订管理群发短信的法规,促进短信文化健康发展。”

  雷震洲指出,恶意广告以及传递不良内容的群发短信正在影响着人们的移动业务使用体验。所谓群发短信,就是指由一个发信人同时向数量较多的一群人发送内容相同的短信,以达到宣传、广告、推销、贺年、询问等目的。据称,有的群发平台一次最多可以发送10万条短信,而且可以不限次数地提交发送,在数量上几乎不受限制。由于短信从内容到发送基本上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利用短信平台以及群发功能,大量垃圾短信乘机而入,令广大手机用户叫苦不迭。更有甚者,越来越多的不法分子利用群发短信这一功能以及短信群发器等违法产品从事一些非法营生,例如向收信人发送诈骗短信、兜售色情服务、提供伪造证件、贩卖走私品及枪支甚至替人行凶报复等。

  雷震洲认为,政府要抓紧立法切断违法群发短信的生路。目前,电信运营商已经对群发短信采取了一些限制措施,包括限制群发短信流量、屏蔽群发器、严格审核与管理短信服务提供商(SP)和代理商、对内容进行监测与过滤等。例如,有的地方(如上海市)警方与电信、金融部门联手推出打击措施:对查证存在诈骗行为的电话号码予以停机、银行账号予以冻结。但是,各家电信运营商、各个地方采取的措施不尽相同,又不具备法律依据,不利于统一行动,导致不法分子仍有空子可钻;而且,电信运营商并不负有监管的职能,由其采取措施容易引起法律纠纷。因此,政府要从立法上切断违法群发短信的生路。如果不从立法上着手加以管理,群发短信将会被更多的不法之徒加以利用,甚至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雷震洲说,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可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制订管理群发短信的法规,促进群发短信文化的健康发展。例如,

澳大利亚电信监管机构ACA已经发布相关法规,严格限制移动通信运营商以及相关的第三方公司利用群发手机向用户发送垃圾短信。

  雷震洲建议,管理群发短信的法规可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明文规定禁止群发的短信内容、群发数量规模与地域范围以及其他必要的限定。第二,从法规上允许并要求提供短信平台的电信运营商建立完备的管理系统,结合手机实名制的实施,进行群发短信登记(包括发信人身份、发信目的等)、内容预审与过滤、追溯源头、统计上报等工作。第三,责成电信运营商进一步严格规范和管理与其合作的信息服务提供商(SP)和代理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第四,对于广告类短信,可以借鉴澳大利亚的经验,规定:在用户不请求或未许可接收宣传短信的情况下,运营商、内容提供商以及相关的厂家不得向用户发送广告类短信;运营商必须向用户提供方便易用、低成本的订购取消程序;所有广告类短信必须附加能够识别的发送者身份的标志符。第五,对于利用群发短信从事非法营生者由相关部门给予适当的警告、处罚,如停机、冻结银行账号等。

  (姚春鸽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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