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消费者协会:对手机售后维修应提高警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8:57 新华网

  新华网长春3月9日专电(记者王昊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日前召开新闻通报会,向消费者发布系列消费提示。吉林省消协秘书长聂国文强调,对手机售后维修,消费者应提高警惕。

  聂国文介绍,近年来,因手机质量问题以及售后服务差的投诉居高不下,约占手机投诉的90%。其主要问题是经营者(维修者)不执行手机“三包”规定或落实“三包”时人为设置障碍。为此,他提示消费者:

  一、购买手机时,要让销售者完整填写“三包”凭证,并索要有效发票,发票应注明主机的机身号、产品商标、型号、销售日期以及销售者印章、金额。

  二、手机“三包”期为一年,7日内出现故障和质量问题可全额退机,8日至15日内消费者可选择更换同型号手机或修理。

  三、手机出现故障送修后,30日未修好或因维修者延误导致超过60日未修好的,凭发票和修理记录,由销售者免费为其更换同型号手机。

  四、送修手机在7日内不能修好的,维修者应免费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

  五、“三包”期内,手机出现所列功能性障碍,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的,凭修理记录可由销售者免费更换同型号手机。

  六、出现纠纷时,如发现经营者(维修者)无故拖延时间、不开单据等,应及时向当地工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以防超过退货、换货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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