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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两大消费者组织呼吁取消月租费和漫游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7日 17:08 金羊网-羊城晚报

  新华社电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昨日公开呼吁电信主管部门和相关电信企业彻底改革现有电信资费制度,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使广大消费者真正享受到合理、廉价的电信服务。

  电信资费偏高导致电信行业的高利润。据电信专家分析,我国电信企业的利润率高于20%,而其他国家不超过10%;在电信业十分发达的美国,利润率不到1%。在我国,高额电信资费带来的高额利润已形成了垄断暴利,由此造成了垄断福利对社会福利的剥夺。

  今年3月1日,

信息产业部在其官方网站明确表态,要求电信企业减少资费种类,简化资费结构,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但是,电信资费改革仍与广大消费者提出的以降低
手机资费
为主的一系列合理要求有相当的距离。有鉴于此,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向电信主管部门和相关电信企业提出四项建议:一是降低电信通信资费标准,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这是解决移动电信资费问题的根本途径。

  二是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实现彻底的零月租和单向收费。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规模经济的发展,收取月租费和实行双向收费已不再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三是取消各种套餐,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明明白白消费。套餐制度是电信企业的促销手段,并不能彻底解决电信服务的高资费问题。

  四是取消移动漫游费,实行同网同价。漫游费实际上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的现象,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电信专家分析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都要收取二角的费用何止相差千万倍!纵观世界各国,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除我国以外极其少有。(刘浦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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