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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服务推动互联网二元文化平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5日 23:52 通信信息报

  互联网打破了传统二元文化中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的平衡,而网络运营商通过建立服务体系,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提供服务,是实现草根文化和精英文化互动和平衡的手段,这也是实现健康的网络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

  -UT斯达康首席科学家 杨景

  很多人认为互联网的出现威胁了中国传统的文化,导致了不健康的价值趋向。由于传统的监管手段在互联网上难以实施,互联网文化的迅速扩散将影响中国社会的和谐发展,是十分危险的。

  其实,互联网只是提供了突破地域限制、时间限制和人群限制的“连通”能力。由于这种能力打破了传统二元文化中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的平衡,而我们至今没有找到重新建立平衡的手段,才是出现所谓互联网文化的原因。

  健康的互联网文化要以服务体系为基础

  

传统文化中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的平衡,是通过交互的体制来实现的。在西方,体现个人行为相关性的宗教和规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主要手段。显然,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实现草根性和精英性的平衡,必须考虑中国自身的文化环境。

  所以,健康的中国互联网文化,是建立在对中国传统文化中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相互作用的深刻理解上的,而简单地用教育、法律、自律等手段在监控失效的环境中建设健康互联网,只不过是一种良好愿望而已。

  那么,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是如何互动的?互联网环境下这种平衡如何建立?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但是,以下几点是明确的:

  其一,草根性和精英性之间的互动是多种多样的,这些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平衡的体系。

  其二,在这个体系下互动作用的渗透性和网络的连通性必须是一致的,也就是说,每一个活动在网络中的个体都要纳入到这个互动体系中。

  其三,互动包括了互动的客体、主体、行为和规则。互动的客体为网络中活动的个体,而其主体(决策者和执行者)和规则(制定者)必须独立于行为的客体。

  其四,互联网草根性和精英性的互动就是网络上提供的一组服务,这种服务由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消费者之外的第三者提供,而作用于所有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提供者和信息/服务消费者。

  最后,互联网上草根性和精英性的互动可以等价为一种互动媒体,这个媒体在提供连通性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可信服务、组群服务、导向服务和风险服务。

  显然,除了网络运营商外,一般的互联网站不能保证所有的互联网用户使用自己的服务。只有通过网络运营商建立服务体系,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消费者提供服务,实现互联网上草根文化和精英文化的互动和平衡,是实现健康互联网文化不可缺少的部分。

  IPTV带来健康的互联网文化

  有许多人不理解IPTV为什么不建立在开放的互联网上。我相信他们看过这篇文章就有答案。正因为IPTV是建立在一个具有运营商提供可信服务、导向服务等媒体服务的基础上的,未来健康的互联网文化将在IPTV基础上诞生。

  所以,电信运营商转型提供信息通信服务,建立支持草根性和精英性互动和平衡的媒体服务基础设施,做服务商之服务商,是大有可为的。

  事实上,IPTV的出现亦使未来三网融合找到一个切入点,但是IPTV本身不是三网融合。

  首先,通过IP电信网的互动能力、地域化和客户化的内容投放能力为广电形成了新的音视频传播媒体,为广电部门的媒体内容创新提供了全新的平台。

  正如前面所说的那样,IPTV的出现相当于从电影院时代进入了电视时代,这是一个全新的改变。

  其次,通过电信业务、音视频内容及控制业务和Internet数据业务的绑定,即三重播放,可以为用户形成超越电视和互联网的前所未有的体验。

  事实上,目前电信业还没有真正跨入信息服务业,主要还停留在通信层面。现在电信运营商都在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变,这就要求他们必须要进入各行各业的信息化服务。由此我们可以将IPTV看作是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当中首先为媒体业做服务。

  对电信业来说,要转型做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要有起点,有内容,而IPTV就是一个非常好的切入点,当然与广电合作是前提。

  最后,通过电信网对用户、通信行为及其音视频内容使用行为的管理,可以建立保障

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的安全网络。

  电信网在对用户管理方面拥有很大的优势,广电网在这方面还远远达不到电信网的水平。然而在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监控等方面,广电部门要比电信部门更具有优势。

  未来的IPTV管理必将涉及保障知识产权、维护国家安全和行业安全、保护个人隐私等方面,因此必须要双方合作来实现。而且只要双方能够认清互利的关系,以最低的成本去发展一个全新的产业,技术和网络改造都不是困难。

  电信运营商要做服务商的服务商

  前面已经提到电信运营商转型提供信息通信服务,建立支持草根性和精英性互动和平衡的媒体服务基础设施,做服务商之服务商,是大有可为的。

  然而,现在有很多人认为电信运营商转型信息通信服务仅仅是追求商业利益极大化的结果,因为单靠运营网络和提供通信业务将沦为互联网业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的管道,而这种管道在信息服务价值链中的地位很低,与网络运营的投入规模不成比例。但是,这种看法是非常片面的。

  我认为,电信运营商转型信息通信服务应该做服务商之服务商,通过提供等价于公共媒体的服务中获得自己的商业利益。主要因素有:

  首先,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网络的传播结构和信息载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其一是网络上任何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和服务的提供者、传播者和消费者;其二是信息的载体从文字、图片发展到音频和视频,这使得网络除了提供用户之间的连通性之外具有更多的公共媒体属性,网络运营商必须把网络作为一种新媒体来运营。

  其次,对新媒体的运营使原来独立运营的电信行业转变为众多产业链共享的中间环节,而电信运营商的资源必须从仅仅具有提供通信服务的能力扩展到具有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直到具有提供信息处理服务的能力。

  最后,因为网络打破了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连接了社会的各个方面,同时也因为网络上的业务提供商和内容提供商是借助网络的能力独立提供各自的服务的,网络新媒体必须通过成为“服务商的服务商”来同时体现它的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

  体现新媒体商业利益和社会责任的通信服务

  第一类服务是通信服务,这是运营商一直在做的,并做得十分成功的。它的社会意义是通信的普遍服务,即,以合适的承载能力(话音、文字、视频等)来连接社会上各个地区、各个群体、以至所有的个体。

  第二类服务是信用服务,这是

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正在做的,而电信运营商过去仅仅为自己提供的服务提供信用保障。信息服务包含四个相互关联的层次:安全交易(可能是广义的)的支持,用户(包括提供者和消费者)信用的评级、对用户的认证和不同服务之间的关联。从IPTV开始,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为音视频内容提供商提供信用服务了。

  第三类服务是组群服务,它为用户寻找合适的交互平台和交互人群。MSN、QQ们就是以提供这些服务起家的,但是仅仅面向他们自己的注册用户和自己平台提供的服务。移动运营商目前已经开始独立或合作提供这些服务,固网运营商似乎还要一段时间考虑这个问题。

  第四类服务是导向服务,为信息/服务消费者寻找合适的信息/服务源、也为信息/服务提供者寻找合适的用户。

  导向是一种优化,这是传统媒体包括互联网站惯用的方法。搜索引擎是一种导向,定向广告(窄告)其实也是一种导向。它可以被理解为“用正确的思想引导人”,但实质上这是一种媒体运作。在IPTV中电信运营商已经开始提供这种服务了。

  第五类是风险服务,为信息提供者、信息消费者和信息传播者提供信息/服务传播的保障。这种保障可以使得公众信息传播和公众服务提供过程中出现的意外可以迅速收敛,使相关的整个产业链运作在一个可控的范围内。遗憾的是,目前连保险公司也没有提供这种服务。

  提供上述五大类业务,电信运营商就要成为新媒体运营商,或者是服务商的服务商。电信运营商运营这个新媒体“蓝海”,是有绝对竞争力的。它不仅具有巨大的商业利益,也体现了重要的社会责任。同样,对于设备制造商而言,这也是一次重大的技术创新、市场创新、业务创新和管理创新的重要机会。

  结论很明白:电信运营商转型信息通信服务提供商,一方面肩负重大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也体现了明显的商业利益,二者并不矛盾。当然,实现上述五大服务中的后四项,是十分艰巨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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