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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电信不能再被垄断 用户可自由选择运营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 10:57 人民网-市场报

  “对不起,我们小区只提供这家运营商的电话和宽带业务。”今后,入住新房的业主如再碰到这样的“霸王条款”再也不用担心了。日前,信息产业部与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与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规定,无论是房产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随着电信开放改革的不断深入,运营商往往要费尽心机才能获得电信业务。有的电信运营企业为发展更多用户,将原本应由房地产开发商投资建设的小区通信管道、楼宇内通信管线设施的建设权买断,或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不允许其他电信运营企业进入该小区发展用户。另外一方面,运营商的增多也让以往处于弱势地位的房地产商强硬起来,“收取管道建设入场费”已经是一些地区房地产的一个潜规则,随着地产商逐步做大,“小区入场费”往往会逐年增高。

  《通知》严禁“小区垄断”

  “住进小区时,我们才知道电信线路已经被确定了,有时候由于网速、不同的上网套餐等各种原因想换成另外一家运营商时,根本不可能。”家住北京朝阳区东三环的王女士告诉记者,“物业管委会明确地告诉说,小区中压根儿没有其他运营商管线工程的覆盖,因此我们也只能就这么忍了。”记者了解到,这些排他性协议致使无论现有的电信运营商服务如何,用户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受到限制,用户投诉不断,而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公司则会以各种理由搪塞。这种“霸王条款”也成为小区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或物业管理部门的矛盾爆发点。

  信息产业部与建设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与商住楼通信管线及通信设施建设的通知》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管理者不得就接入和使用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通信管线等通信设施与电信运营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其他电信运营企业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通知》还规定,住宅小区及商住楼应同步建设建筑规划用地红线内的通信管道和楼内通信暗管、暗线,建设并预留用于安装通信线路配线设备的集中配线交接间,所需投资一并纳入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概算,并作为项目配套设施统一移交。

  “这两条规定明确禁止电信业务的‘小区垄断’行为,维护用户的自由选择权。同时也明确了通信设施是房产建设项目的配套设施,不允许开发商霸为己有,将对北京住宅小区和商住楼的通信设施建设的市场秩序起到清理作用”,业界人士认为。《通知》还要求各省、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要依据各自的管理职责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在国家及行业有关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发布之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地方标准。

  具体实施尚存难度

  记者电话联系了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信产部和建设部联合发布的《通知》,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的有关通知,具体实施还没有确定。北京市建设委员会的回答与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大同小异,并强调说:“北京若要有具体的政策出台也是几家联合颁布,一家并不能确定。”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部分新近开发的楼盘如一瓶凤图腾小区,明确称其使用的电视信号是歌华公司的,宽带、固话等可由业主自由选择。但有消费者担心说:“毕竟开发商和业主所处的地位是不平等,《通知》也没有提到对违反规定者的约束和处罚办法,各地的细则也没有出台,因此该《通知》能执行到什么程度还很难说。”(王旭辉 王欣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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