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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工商时报:思科起诉iPhone侵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8:56 中华工商时报

  【本报综合讯】 据美国媒体报道,思科公司上周已经在美国起诉苹果iPh on e手机侵犯了其商标权,如胜诉,苹果可能每年要向思科交纳高达数亿美元的品牌授权费。

  苹果CEO史蒂夫·乔布斯上周二才在M acW o r ld大会上发布了iPh on e手机,该产品被期待可以像苹果公司的M P3播放器iPod一样成为挣钱法宝。

  但是没有料到的是,iPh on e出现了双生子事件。原来,“iPh on e”商标早已经由In foG ea r科技公司注册,思科于2000年收购了In foG ea r,从而获得了“iPh on e”商标的所有权。三周前,思科旗下L ink sy s部门已经将“iPh on e”商标投入使用,推出了一款名为“iPh on e”的互联网电话。

  据悉,思科已请求法院颁布禁令,阻止

苹果侵犯其“iPh on e”
商标
权。思科此前曾希望与苹果达成iPh on e品牌共享协议。苹果发言人纳塔利·克里斯声称,苹果是首家把iPh on e商标用于手机产品中的企业,思科的起诉显然不当,她相信苹果将打赢这场官司。

  分析人士预计,2008年i-Ph on e销售额将达65亿美元,苹果每年向思科交纳的授权费可在1.3~3.25亿美元之间。如果苹果同意交纳授权费,可能将根据iPh on e年销售收入情况而定,即该产品年销售额的2%~5%或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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