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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命令强推手机电视标准混乱何时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07:08  北京晨报

  张黎明

  广电总局最近第三次下令,所有试验手机电视的广电运营商都必须使用其去年发布的技术标准,违令者将被立即停工。

  在习惯了市场竞争的现在,频繁杀出的行政命令越发显得别扭,更别说它的效果还有待观察。去年10月,广电总局提供的手机电视技术标准刚发布,就有电信专家明确对其表示不屑,甚至在广电系统内部,也有试验者“反水”投奔其他标准的,即使面临上头的处罚。

  想用单一标准统一即将开启的手机电视市场本不是什么错,它可以让全国观众收看的内容互联互通,不走有线电视区域分割的老路。再说,广电总局力捧的也是自主研发的技术标准,一旦成功,也免了向国外厂商们交纳巨额专利费。问题是,自主研发的技术不止这一项,为什么一定要采取广电总局的标准,尤其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不管是广电科学院还是其他研发者,他们只是利益相关的一方,其中利害对广电系统尤其要紧。简单地说,如果广电网络最终覆盖手机,电视台“节目加广告”的陈旧营收模式将被打破,电视节目提供商将能管理短信、彩信、电视节目点播,俨然又是一家中国移动。电信商正在向传统电视媒体领域层层进逼,紧要关头,广电主管机构迫切要拿下手机这个堡垒,也难怪这么着急。

  可是,起决定作用的是国家标准委员会的最后答复,手机电视标准花落谁家还需要技术和市场的双重考察,广电总局此时突然出击,只能让各地运营商在市场需求和行政要求中间煎熬,客观上,也为手机电视的技术成熟增加了混乱,哪怕它的初衷是一统江湖。

  现在回想“手机电视”名词诞生的初期,人们曾为它将带来的全新体验而兴奋不已,只是不知道,现在身陷争夺战中的利益各方还会不会考虑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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