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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资费监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0日 09:14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雷注发

  旷日持久的电信资费监管体制改革将在2007年迈出坚实一步。在2007年全国信息产业工作会议上,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说,2007年我国将研究制定资费上限管理评估方案和程序。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电信资费届时有望实现“不管下限、只管上限”的“上限”管理,也意味着我国电信资费监管体制改革步伐在2007年将加快,进一步走向完善。

  电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是趋势

  “上限”管理,是政府为维护消费者利益,防止电信运营企业联手制定较高电信资费的一种监管政策。在此资费管理模式下,电信价格将在政府制定的最高定价之下,由市场形成。

  实行“上限”管理是国际电信业资费监管的主流办法,是我国电信资费监管体制改革的一个趋势。自1984年英国对英国电信(BT)实施价格上限管制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纷纷效仿。欧盟大部分国家、美国、日本、

澳大利亚、拉美大部分国家等都采取了价格上限管理的方法。

  在我国,实施上限管理可以起到保护消费者利益的作用,防止具有优势地位的企业乱涨价,侵害消费者利益。利用上限管理,可以模拟市场力量的作用,使运营商将竞争和技术进步的好处与消费者分享。同时,上限管理将给予企业更大的定价权,在这种方式下,企业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制定更为灵活的价格策略。

  企业拥有更大的定价权,对于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的电信运营商而言意义重大。当前,电信市场变成信息市场,电信用户变成信息用户,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电信资费只管“上限”是能促进运营商转型的,也是顺应市场发展的。

  实行“上限”管理需完善的资费监管体制作保障

  电信资费“上限”管理是趋势,但不容忽视的是,若相关的配套政策未跟上,在一定程度上其将成为价格战的“催化剂”,过度竞争有可能会随之而来。因此,要实行电信资费“上限”管理,相应的监管政策要跟上,在架构好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整顿好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的资费监管体制,引导企业随行就市,实行理性的价格制定策略,并监督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从我国电信业的实际情况看,实行电信资费“上限”管理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电信运营商全业务经营,使市场竞争实现公平、有效,否则在电信市场的失衡将加剧,甚至会扭曲运营商的竞争心态,导致恶性价格战的出现。可见,要实行电信资费“上限”管理,电信监管的政策须先调整、完善,即取消分业经营政策,以实现和维持公平、有效的市场竞争。

  同时,实行“上限”管理,要完善相关的资费监管机制,引导电信运营企业实行成本战略,随行就市,实施理性的价格制定策略。毕竟,目前六家电信企业中有四家已上市,资本市场对企业盈利性的要求非常高,企业由于资本市场的压力。何况,过去激烈的价格战,已证明恶性价格战带来的将是两败俱伤的局面。

  当然,电信资费要实行“上限”管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问题不可忽视。从我国电信业的产权结构以及企业管理体制成熟度看,在现阶段政府要整顿好市场秩序,避免恶性价格战危害产业持续发展,保护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旦几大国有运营商在竞争的压力下出现大面积亏损,显然谁也负不起这个“政治责任”。所以,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来看,实行电信资费“上限”管理还得完善相关的资费监管政策。

  因此,王旭东说2007年我国将研究制定资费上限管理评估方案和程序。可以判定,相应的资费监管政策会加快调整并跟上。

  WTO与3G发展也要求电信资费监管体制进一步完善

  资费是调节市场竞争的主要杠杆之一,在国内市场国际化的情况下,可以在不违反WTO规则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促进国内电信企业的市场

竞争力与企业实力提升。从这个方面来看,资费监管体制的完善是迫在眉睫。

  资费改革政策必须体现技术发展趋势,鼓励新技术应用,促进电信服务的多样化发展。王旭东说,2007年要确保3G发展平稳起步。3G要平稳起步,必须制订和完善相关的准入、业务、资费、监管、频率、建设管理等政策。这也要求我国的电信资费监管体制要进一步完善。

  总之,在“上限”管理、WTO以及3G发展等的共同“要求”下,2007年我国电信资费监管体制将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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