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短信诈骗第一案宣判 骗子获刑1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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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8日 18:12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今天上午,异地短信诈骗落网的第一人、24岁的男青年王文彬被西城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经法官查明,王文彬从去年9月27日到10月4日期间,冒充银行工作人员给客户发送短信称银行卡被盗用,让客户按照他提供的操作程序,将自己账户内的钱存入指定账户内。根据已查明事实,至少有7位事主将卡内资金转入王文彬提供的账户,被骗钱款达8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文彬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编造谎言,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宣判后,王文彬表示对判决“没有意见”。(王萍) 相关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