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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In-stat分析师谭颖娜
3G的脚步声也越来越近,一个电信运营商们、通信设备厂商们允诺的移动宽带世界似乎近在咫尺了。突然很多人开始担心起来,修了这么宽的高速公路,又会有多少车在上面跑?于是,“运营商应该如何充分利用带宽?”的问题出现了。对于这个问题,我上周末对着计算机和自己秉烛夜谈了一把,觉得可以分两个部分解答:一是哪些宽带业务会得到发展,二是如何拓展宽带业务。
l 哪些无线宽带业务会得到发展?
首先“娱乐化”业务将是电信业务必然的发展方向。美国最大的媒体与娱乐顾问机构的创办人麦克尔。沃尔夫在《娱乐经济》一书中认为:娱乐因素将成为产品与服务竞争的关键,消费者不管要买什么,都在其中寻找娱乐的成分。这一点在国外移动互联网业务上已经获得了证明。例如,NTT DoCoMo的I-mode针对青年群体推出音乐下载、游戏、漫画等其他娱乐内容,受到极大的欢迎,2002年10月,I-mode用户达到4000万,DoCoMo在移动互联网市场的占有率达到60%以上。再看韩国SKT的June业务。
SKTelecom将其定义为通过3G网络,实现语音通话、VOD、MOD、可视电话、多媒体短信、因特网、电视等多种功能的品牌,制定了以内容主导市场,集中反映媒体特点的市场战略。因此从一开始,June就将过去无线因特网无法实现的大容量数据内容等服务展示给用户。June的业务包括:音乐频道(MP3、音乐电视), 电影频道,电视频道,成人频道,June咖啡频道(DIY视频),等等。这些业务都引起用户极大的兴趣。尤其是在2003年6月在世界上首次实现同步方式可视电话服务商用化。无论是I-Mode还是June,从业务组成上看,几乎全部是娱乐类业务,可见无线娱乐业务对最终用户的吸引力。因此,我们相信国内的无线宽带业务也必然体现娱乐化的趋势。
对于具体的业务,在我们坚信无线宽带将成就无线互联网时,笔者也相信“固定网上的业务无线网上也一定会有”的判断。因此,即时消息、网络游戏、搜索引擎、网络视频,等等互联网应用,也都将会出现在无线互联网上。从目前互联网上的应用上看,娱乐视频无疑已经成为主流应用,而且种类繁多,包括VOD网站,视频下载网站,甚至是YouTube为代表的网络视频分享网站。相信当无线网络技术足以提供足够带宽,以支撑这些视频的流畅观看时,这些视频应用也将被最终用户移植到无线互联网上来。诚如无线音乐对运营商所带来的巨额收入,无线视频将是运营商的下一个杀手级业务。
l 如何拓展无线宽带业务?
针对普通消费者的服务市场,虽然形成客户群的时间较长,但是一旦启动,市场就会形成加速增长,同时市场在短期内不会饱和。只要有足够的内容,就能够一直保持高速增长。因此在娱乐化发展前提下,运营商必须注重娱乐内容资源的开发,通过不同路径,各种方法在内容资源开发上寻求突破,为应用的繁荣提供基础。
运营商当然可以自行开发或者运作内容。例如韩国SKT就曾先于2005年07月,韩国SK电信宣布收购国内最大的唱片公司YMB首尔唱片;又涉足影视制作业,把拥有全智贤、郑宇成等韩国当红明星的IHQ电影公司收归旗下。 而中国移动也做出了相似的举措。今年 6月,中国移动收购了凤凰卫视19.9%的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最近又和默多克的新闻集团合作,推出“ [V]无线原创音乐”平台,这使得中国移动今后有更强大的能力提供原创多媒体手机内容。尽管这可能是中国移动转型多媒体业务提供商的战略步骤之一,但确实首先为它下一步提供更多手机音视频业务,获取了丰富而且高质量的节目资源。
然而要想实现丰富的宽带业务,满足最终用户的多种需求,仅凭运营商一己之力是不现实的。因此,运营商还需要与第三方内容、服务提供商进行合作。运营商可以打造一个相对封闭的花园,也就是作为一个平台提供商,为众多的SP/CP提供业务运营平台,并对SP/CP业务进行管理,与SP/CP进行业务收入分成。中国移动的“移动梦网”及中国电信的“互联星空”都采用的是这种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运营商集成了大量优秀的SP的内容与应用,用户不仅能通过这个平台方便地找到所需的各种宽带应用,而且可以通过与宽带接入费用一起交纳的方式,方便地解决使用收费网上服务的付费问题。而对于运营商来说,则能够获得稳定的收入。但这种模式缺点也非常明显,因为采用这种封闭式管理的模式,无论是业务的多样性,灵活性,还是创新性,都会受到运营商的影响,甚至是限制。“移动梦网”中各种业务的明显趋同就是最好的例证。
除此之外,无线宽带业务的拓展还可以借鉴目前互联网运营的充分开放模式。在这种模式里,电信运营商的角色则更加边缘化,仅仅成为单纯的网络提供商,而内容资源开发的重任,完全开放给各种可能的内容提供者,甚至是最终用户自己。这种方式的优点不言而喻,就象互联网所表现的一样,内容、应用极大丰富,最终用户完全能够根据自己的偏好,各取所需。然而这种开放模式下,运营商的收入受到比较大的影响,来源单一,主要集中在宽带接入费用这一项上。可也并非没有解决方法。运营商完全可以跳出单一依靠最终用户付费的圈子,转身向内容提供链上的其他环节要钱,Google就是最好的榜样。当然,这种模式对运营商的要求更高,因为运营商必须成为用户使用无线宽带网络的“门户”——只有具备帮助无线宽带用户迅速发掘娱乐资源的能力,才能在满足最终用户的同时,绑定最终用户,并通过掌握优质用户信息,进而让广告主为用户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