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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报:手机电视说是春天尚嫌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09日 10:00  人民网-市场报

  2006年德国世界杯期间,手机电视一度成为热门话题。以此为契机,手机电视发展进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活跃期,至9月6日,北京城区手机电视开播,将市场气氛推向高潮。业界深受鼓舞,有人更以“春天来临”相形容。实际情况真的如此乐观吗?笔者不敢苟同。

  主要障碍依然存在

  手机电视作为一个概念的出现,迄今已有数年历史。几年来,市场宣传不少,真正的业务开展却不多,“雷声大雨点小”,进展一直颇为缓慢。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与一些严重的制约性因素长期难以消除有关。这其中,产业政策、技术标准是最明显和最主要的两大障碍。

  依照我国现行的行业管理职能分工,电视传媒归属于广电总局管理。对于传统的电视传播来讲,这一点似乎不存在任何争议。然而在移动电视(包括手机电视)时代来临之后,谁来管理却成了一个问题。日前在“2006中国国际消费电子展”上,一位信产部官员就对目前的管理体制提出了质疑。的确,如果把手机电视看作是一种移动通信增值业务的话,就应该划归信产部来管;而如果是作为一种新型电视传播技术的话,则仍然要归广电总局管辖。直至目前,两个部门在划分标准上仍然存在较大分歧,局面模糊不清。

  与此同时,技术标准上的问题也未得到根本解决,主管部门在多种标准的选择上显得犹豫不决。今年5月,广电总局将DAB定为推荐性行业标准,要求业内必须统一技术标准,按照自主创新的原则发展手机电视业务。表面看来,广电总局的态度非常明确和坚决,其实却仍有含混之处。即如北京目前开通的这套DAB系统,据说也并未严格按照DAB标准来做,而是采用了国外DMB标准的很多东西,广电总局对此没有表示反对。这种现象说明,DAB非正式标准的地位有些尴尬,能否最终站得住脚还是一个未知数。在此状态下,业务发展肯定要受影响。

  赢利前景不容乐观

  政策与标准之外,另一个关注焦点是赢利模式。在这个方面,可以说至今为止还没有找到很好的方略,不少业内人士对此深为担忧。

  说到赢利模式,按照传统电视传媒的经验来理解,主要可归结于两点:一个是如何向手机用户收费,另一个则是如何获取广告收入。相比较而言,后者的解决应该更容易一些,但仍有一个时间段的问题。在市场启动的早期,运营企业不可能获得太多广告收入,几乎完全要依靠自身投入支撑运营。可以想见,这一时期企业面临的经营压力会非常大。

  更大的难题,是如何向个人用户收费,收的高了用户不干,收的过低则运营企业承受不起。尤其是国内的手机用户一向非常节省,消费能力有限,对SP收费问题极为敏感。世界杯期间,有移动运营商开出10元包月的手机电视资费标准,按理说已经够低了,却仍难以提高消费者的兴趣,而这点钱在被移动运营商拿走大半之后,对于SP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

  当然,世界杯的节目资源较为单一,是导致用户消费热情不高的一个主要原因。可以肯定地说,在市场发展进入正常轨道之后,节目资源会得到极大地丰富。但问题是,即便如此,运营企业也不敢说就能很快从用户身上获得足够的利润,相反却是要为此投入更多的资金,经营压力实际会更大。

  应用环境尚有瓶颈

  手机电视一向被看做是“杀手”级的手机增值业务,业界对其可以说是充满期待。然而正像前文所说,从用户的角度来看,至少在目前它还不具备太大的吸引力。原因除去上面提到的节目资源与收费标准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应用环境问题。

  简单说来,手机电视有单向和双向两种传输方式,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单向还是双向,都受到终端设备与网络带宽两方面条件的严重制约。终端设备方面,目前市场上可以观看电视的手机不仅类型偏少、价格偏高,而且电池能够支撑的使用时间也较短,一般只能持续使用1小时左右。至于网络带宽,以目前移动网络所能达到的最高传输速率,也很难让用户得到良好的收视享受。

  两大瓶颈的存在,无疑会对用户的消费热情产生不利影响。当然从技术发展的角度看,这两个问题最终都将得以圆满的解决,但这显然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之前,手机电视市场不可能获得理想的发展。

  上述种种,仍然没有把手机电视存在的问题全部摆出来,但仅是这些,已经足够让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其发展的艰难程度。目前的市场状况,说是春天或许也未尝不可,因为毕竟是从无到有形成了一定的气候,但这个气候却跟实际的春天相差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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