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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费漫游费实行最高限价 运营商获自主定价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22日 11:00 南方日报

  广东省物价局、通管局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清理电信服务收费加强电信资费管理的通知》,明确长途电话费、移动国内漫游费等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施上限管理,即在政府公布的最高限价之下,电信企业可以自行降价。

  放开部分电信资费管制

  依据国家分类管理目录,目前我国的电信资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

  据了解,国内长途电话通话费、国际长途电话及台港澳地区电话通话费、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和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后,将采取最高限价形式进行管理。其资费上限标准暂按现行资费标准执行,企业在不突破上限标准之下自主制定具体标准,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去年9月,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改委
下发《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宣布从2005年10月1日起,调整部分电信资费的管理方式,对部分电信资费实行资费上限管理。此次广东省物价局、通管局下发的通知则贯彻了这一政策。

  目前,对于政府定价或指导价范畴的电信资费,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断通过各种资费套餐、优惠方案等方式降低电信资费,其实际资费标准已远低于政府制定的标准。而这一次的政策调整,实际上为电信运营商明正言顺地降价颁发了合法的“通行证”。

  重申市场定价范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省通管局、物价局再次强调,程控电话的呼叫限制、主叫号码显示等用户可选择的功能使用费、移动电话的SIM费、改号费等电信业务资费由原来的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此外,早在2001年2月,广东省通管局、物价局和财政厅已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放开IP电话资费和过户费、呼叫转移、来电显示、短消息等

增值业务资费,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定价。

  规范电信服务收费行为

  在这次的通知中,两部门还特别要求规范电信服务的市场收费行为。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收取手机号码选号费、占号费;不得在未与用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擅自改变与用户约定的电信业务收费方式、资费标准,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收费项目和服务项目等。

  同时,两部门还将清理电信资费套餐。通知要求,设计过于复杂、用户难以理解和容易误解的资费方案等必须停止执行。

  部分电话资费最高限价

  国内长途      0.07元/6秒

  国际长途      0.80元/6秒

  港澳台电话     0.20元/6秒

  移动国内漫游费   0.60元/分钟

  固话本地网区间通话 0.30元/分钟

  本版撰文 本报记者 巫伟 实习生 刘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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