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本月审议《电信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8月01日 11:35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 林峥 汪小星 实习生 金微) 酝酿近26年的《电信法》有望年内落地。信产部日前公布《信息产业法制工作情况通报》,其中《电信法》被列为2006年“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立法项目”,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于本月审议《电信法(草案)》。随着《电信法》的出台,国内电信业价格是否要放开、经营牌照如何发放、互通如何保证、政监如何分离等悬念,或将一一破解。

  出台时机已成熟?

  “电信业经过多年的发展,出台电信法时机已经成熟。”万方咨询电信总监付亮认为,《电信法》出台能更好地规范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明确运营商的责任,规定相应的执法部门和权限、程序等。《电信法》出台适应各部门的需要,《通信世界》主编项立刚指出,政府对电信业的管理需要执法依据,而运营商也应以此法清楚自身行为是否合法,“尤其是中小运营商,新兴运营商,更需要法律来规范互联互通。”

  年内出台时间紧迫

  通报称,根据立法工作需要,

信息产业部于去年配合国务院进行《电信法(草案)》的审查、修改和完善工作,配合开展《电信法》立法调研,并对立法中的相关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召开《电信法》专家论证会议,推动了《电信法》的进一步完善。据了解,通过去年的多方面调研及专题研究、今年上半年讨论个别重点问题并提出修改方案、国务院法制办召开电信法立法论证会,就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沟通协调,《电信法》准备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分析人士认为,《电信法》年底能否出台还有待观察,主要和法定的审议程序有关。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审议的一般程序,法律出台要经过三次审议,走完这个程序至少需要半年时间。依此计算,《电信法》2006年内出台的时间十分紧迫。

  将限制垄断鼓励竞争

  “利用竞争优势排斥其他对手的做法,将被《电信法》限制。”付亮说,《电信法》出台将限制主导运营商的垄断,鼓励竞争。“但不可能限制领先者生存。市场中的后来者和弱者要改变弱势局面更多应该靠自己。”

  在中消协投诉排行榜上,消费者对电信业的投诉近年来一直居于前列,因此《电信法》能否为消费者带来更多的保护,也备受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多的保护,当然,受益的还包括服务提供者和管理者明确的权利和义务。”但熟悉《电信法》草案的项立刚称,目前《电信法》还没有保护消费者的具体条款,只是从电信业的规范条款中间接反映,“对运营者的义务条款,大多就是对消费者有利的内容。”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