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013号)
根据2004年我部颁布的《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29号),经认真审查、专家评审和现场核查,我部审定以下12家企业基本具备税控收款机生产企业资质,现予公示。
如对下列企业的生产资质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七日内(2006年7月29日至8月4日)向我部提出书面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请署名)。
联系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
联系电话:综合处68208202
计算机处 68208280
传 真:68271654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 编:100846
电子邮箱:shuikong@mii.gov.cn
信 息 产 业 部
二○○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
基本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名单
山东浪潮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北京四通电脑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青岛海信智能商用设备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新会江裕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上海新跃仪表厂 金融税控收款机
深圳创华合作有限公司 金融税控收款机
南宁胜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税控器
桂林漓江信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税控器
南京熊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税控收款机、税控器
河北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税控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