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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租借电信业牌照遭禁 监管考验政府智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8日 10:49 新京报

  信产部发文称,境内电信公司不得向外资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资格

  本报讯 (记者 赵谨) 昨天,信息产业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称,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投资经营电信业务,要申请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申请相应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变相租借、转让、倒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

  根据《通知》的安排,未依法在我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并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外国投资者不得在我国境内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境内电信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外国投资者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提供资源、场地、设施等条件。

  境内电信公司在境外上市,必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

  《通知》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要对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的合作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主要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所使用的互联网域名应为其(含公司股东)依法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所使用的注册商标应为其(含公司股东)依法持有;场地和设施应当在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内设置,并与经营者所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相适应等。

  对于信产部此时发布禁止外商租借电信业务经营牌照的背景,业界预计是与近期有外资公司收购国内的SP有关。通知也表示,《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02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多数外国投资者严格遵守《规定》要求。但近来发现一些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规避《规定》要求,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

  “外资公司纷纷通过收购SP无序地进入国内市场,不仅进一步加剧了国内SP市场的竞争环境,也可能把一些未经中国政府许可的非法信息进行发布,给政府监管造成了困难,这是信产部担心外资租借电信业务牌照的重要因素。”一家大型SP负责人说。

  -背景&观察

  外资暗度陈仓考验政府监管

  上述政策发布后,SP行业一片哗然。目前SP行业内有政策监管,外有资本虎视眈眈。面对着3G技术大规模商用后,国内巨大的数据业务市场,外资通过正常渠道开拓疆土将严重影响市场扩张速度。在此情况下,部分SP与外资一拍即合。

  信产部下发《通知》叫停二者之间的合作,但是,由于双方都有“需求”存在,仍可能以曲线进入国内市场。

  2001年,中国加入WTO时,国内巨大的电信市场,曾令外资欢呼雀跃。

  根据中国加入WTO所做的承诺,我国在增值电信服务和寻呼服务方面,自加入WTO之日起两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持股不得超过50%;基础电信服务业务的移动话音和数据业务逐步开放。分别在5年或6年内取消地域限制,外资持股比例从开始的25%逐步增加最终不得超过49%.但是,WTO的承诺并没有撕开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口子,目前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进展明显慢于预期。据了解,2001年后平均每年只有一家外资试探性地进入中国,基本以策略性入股为主。

  “虽然我们已经根据承诺一步步地在开放电信市场,但外资并没有获得多少机会。目前外资可以进入国内市场,但是要开展业务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而审批权要获得通过非常困难。”一业内人士向记者感叹。

  虽然目前外资在国内电信业务市场的发展形势不太乐观,但是,随着3G牌照发放日期的日益临近,外资进入中国电信市场的步伐开始加快。

  大批外资已经开始未雨绸缪欲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到国内市场。而国内的SP由于目前的处境艰难,双方一拍即合,实力雄厚的外资开始大肆收购SP.而信产部此次发文也是希望打击目前市场上这股收购的风潮。

  今年4月25日,英国最大的手机铃声及游戏制造商Monstermob公司宣布,以8150万美元的价格,完成了对北京万讯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收购。此前,Monstermob在中国已经完成了两笔类似收购。

  一家SP负责人向记者分析,虽然政府希望通过打击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在国内开展业务,但是在监管方面遭遇极大的挑战。

  “根据目前市场上的操作方式,一般外资在收购国内SP之前,会在维尔京群岛等地设立一公司,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公司对外的一切资料都不进行变更,SP的运营收入转入上述公司,外资也顺利地操控了国内的SP.”该人士透露采用上述方法,无法去查明SP的股权变化,工商登记关系一切如常,除非由税务部门去查其资金流向。这就需要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的联动,而不是信产部就能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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