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产部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6日 16:0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网站 | |
针对一些外国投资者通过域名授权、注册商标授权等形式,规避《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的要求,在我国境内非法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问题,信息产业部于2006年7月13日发出《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对外国投资者与境内增值电信公司的违规合作行为进行规范。《通知》要求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所使用的互联网域名、注册商标应为其(含公司股东)依法持有;场地和设施应当在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内设置,并与经营者所获准经营的增值电信业务相适应;完善和落实网络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附件:《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