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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DRM的一片天:产业链各方充满期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25日 13:26  互联网周刊

  产业链上的各方对利益丰厚的新内容市场——无线领域充满期待,移动DRM的商业发展空间由此敞开

  文|杨鑫(发自美国)

  发生在内容商和用户之间的数字版权争端已经不再是新闻了。各种数字媒体,从软件、音乐到电影的版权紧密联系着内容商的滚滚财源,由于互联网用户能够通过很多渠道免费分享这些娱乐产品,这给内容商预期的无线收入造成了威胁。

  随着移动通讯设备的普及和功能的不断完善,用户们开始频繁地使用移动设备来传输多媒体数据。从现在的铃声、MP3歌曲及视频片段等内容的发展来看,不难想象在不久的将来,任何在PC上的操作都可以由一部小小的手机完成。互联网这把双刃剑,又悬在了移动数字媒体出版商的头顶上。因此,DRM(数字版权管理)这项技术在无线领域同样颇被看重,大批创业公司把眼光投向了移动数字版权管理这一领域。

  小玩家的转机

  在描述这一行业的光辉前景之前,先让我们看看位于美国西雅图市的一家名为“Qpass”的公司的艰难历程。Qpass成立于1997年,应着当时互联网初兴起的好年景,它帮助新闻媒体在网上销售文章的生意还算一帆风顺。但是到了2000年,它的上市计划却因为股市下跌而被推迟。公司的创始人及CEO弗兰克林随后发现,媒体公司对于其业务的兴趣也一落千丈。

  “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就是互联网基本变成了免费的。”弗兰克林解释。媒体公司不再需要通过第三方来完成其在网上销售文章的业务。他们只需要把文章放在网站上公开,并通过广告赚钱就可以了。捉襟见肘的Qpass曾经一度只有6个月工资的现金。对于曾经集资过1亿美元的这家公司来讲,这几乎是穷途末路的前兆。

  面对无线互联网,Qpass终于发现了新的商机:帮助当地的电信运营商如Cingular、Verizon等在无线网络上销售影音等多媒体娱乐产品。电信运营商已经在架设无线设备上投入了巨额资金,鉴于手机收费的利润率很低,而且目前尚无通过无线广告获利的途径(除却短信市场外),电信运营商都迫不及待地要把投入从用户手中收回来。销售影音产品和以移动游戏为主的软件,给电信商提供了另一个收入渠道。

  目前,Qpass正在帮助北美和欧洲的电信运营商如Cingular、Nextel和T-Mobile等处理记账业务。Qpass的软件给手机用户提供了一个购物界面,根据手机型号和用户账号确认交易,发送多媒体产品并清理用户账单。随后,Qpass会把收到的付款与电信运营商和媒体制造商分成。

  而电信运营商青睐Qpass的主要原因是它们设备和架构的限制。由于历史原因,大多电信商的记账架构虽然能处理与声音相关的模拟数据,但不能很好的处理数字流。最近的一个月内,Qpass依靠其支持DRM的电子商务软件帮助它的客户们售出了5700万美元的商品。

  巨头出场

  Qpass并不是这个市场中惟一的参与者。眼看着像Qpass这样的小公司们在移动DRM领域突飞猛进,业界巨头们认为这个市场已经度过了检验期,他们可以正式下海了。

  果不其然,今年5月,微软和一家名为Irdeto Mobile的小公司联合宣布,Irdeto的DRM解决方案已经在南非登陆,并尝试与当地两家电信运营商(MultiChoice和M-Net)进行合作,辅助其提供用手机观看世界杯的服务。同时,微软还宣布,日本无线运营商NTT DoCoMo将把Windows Media Audio和Windows Media DRM 10 (移动版本)预装到后者的FOMA 3G W-CDMA系列产品中去。

  诺基亚也采取了相似的手段:辅助一家小公司进行实验性经营。如果市场证明该经营模式和产品可以生存下去,这些业界巨头就可以考虑或者收购、或者建立更广泛的合作关系。诺基亚还与其合作伙伴Symmetria、Openbit建立了一个网站,所有诺基亚手机的用户都可以到该网站购买软件,从手机游戏到办公软件,一应俱全。最终盈利自然是三方分成。

  在移动世界中,鉴于一些下载、传播的渠道受到限制,盗版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同时,一些新兴且健康的手机共享传播渠道也在不断产生。比如,爱尔兰一家名叫Newbay公司推出的FoneShare产品,可以让用户通过手机向朋友推荐媒体产品或者软件。如果其朋友购买该产品,该用户就得到一定回扣。这种模式从用户动机角度降低了手机间免费分享文件的可能性。在硬性技术方面,生产商一般在媒体文件中捆绑实时版权注册检查工具。这种方式对于软件产品尤为实用。每使用一次软件,它就会与生产商的DRM服务器联系一次确认注册记录。事实上,这种客户端/服务器的模式是目前最通用的DRM架构之一。对于多媒体文件,媒体生产商也正在积极的与媒体播放器厂商合作,使得播放器能够完成与后台DRM服务器交流的任务。

  商机及风险

  尽管大中型规模的软件公司已经有类似的实时版权注册检查架构,但目前移动媒体(无论是媒体播放器还是小游戏)的厂商大都是蓬勃发展的小公司。如同当年亚马逊为无数传统领域的零售商提供互联网店面一样,这其中孕育着一个以策略伙伴为主导的商机。一批被归类为DRM运营商 的企业应运而生。这些企业成为了DRM价值链中的一个插件,有效地维护了媒体生产者和发布商的利益。

  移动通讯在亚洲和欧洲的市场十分被看好,而稍落后的美国市场也因为年轻人对多功能手机的接受程度提高而得到扩展,随之而来的移动数字版权管理市场也为很多创业者看好。

  在该领域,参与者多是来自北欧和德国的小公司如CoreMedia、Beepscience、Openbit等,也有部分来自美国的中小公司如Qpass和SafeNet等,另外还有英国老牌NDS的移动通讯分部。多数小公司以媒体和软件生产厂商为目标客户,为其提供跨平台插件(由此构成DRM客户端)、集中版权管理的DRM服务器和相应的维护服务。当用户通过手机以信用卡或SMS短信的方式付费后,DRM公司将与媒体生产商、电信公司和相应的发布/分销商分成。由于这一市场尚在探索期,分成的比例大多视DRM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而定。例如,位于芬兰的小公司Openbit,其分成比例大约为生产商收入的10%到15%之间。由于技术和设备的前期投入可观,这些小公司大多以风险投资的方式集资。

  虽然几乎所有的市场调查报告都十分看好DRM的市场潜力,但如同大多在“夹缝中求生存”经营模式一样,DRM目前的经营模式是建立在各合作伙伴有限的纵向整合基础上的。一旦某个电信巨头突然下决心要建立自己的DRM架构,或者某个媒体/软件巨头在移动计算/娱乐领域开创出深有影响力的品牌优势,他们完全可以越过这些DRM厂商,亲自与价值链的上下家建立合作关系。在经营模式合产业分工日渐细微的今天,某个获得显著成果的DRM创业公司很可能会被诺基亚、Verizon等公司收购。

  产业保护伞OMA

  目前DRM没有被任何人垄断,单个公司很难给整个业界制定游戏规则。因为若干家业内的公司共同组建了OMA(开放移动联盟),并制定了OMA DRM标准,很多家移动DRM公司都是其成员。

  OMA涉及的范围极广,这里只简单介绍一下OMA DRM。该协议由手机生产商诺基亚、摩托罗拉、三星、索尼爱立信,电信商沃达丰、Cingular,以及IT业巨头微软、Sun等联合制定,规范了技术标准、测试工具等。目前最新的版本是OMA DRM 2.0。目前中国移动正在进行基于OMA DRM标准的移动数字版权测试。

  上一代OMA DRM 1.0已经被应用于四百多种手机上。今年早些时候,诺基亚的N91和索尼爱立信的W850i手机产品已经采用了2.0版本。一些应用于PC和PDA的软件也与该协议兼容。在诺基亚手机上预装的铃声也大多支持D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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