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基亚状告四公司 认为手机外观设计被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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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4日 05:31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 郭志霞 通讯员 姚岚) 因认为自己的手机外观被侵权,诺基亚有限公司将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告上法庭。记者昨天获悉,二中院已经受理此案。 诺基亚诉称,诺基亚在中国境内依法取得并合法拥有手机、手机前盖、手机背盖三项外观设计专利。后来他们发现深圳市天时达移动通讯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松迅达中科电子(深
诺基亚认为,4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自己拥有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因此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索赔50万元。 记者获悉,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