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盈回应网通发难 承认出售资产须网通同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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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00:02 新浪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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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朝/文 新浪科技讯 6月22日上午,针对出售电信和媒体资产的争夺战,电盈再次发出公告,并使出左右逢源的策略,既强调出售资产的好处,又对股东网通的质疑作出抚慰,称将遵照约定,会征得网通同意在出售。
承认正在谈判 电盈的公告明确有两家公司提出收购要约,一家为澳大利亚麦格理银行(Macquarie Bank Limited);另一家为新桥投资。 电盈称,上述收购意向均属初步性质,“而任何可能进行的交易的可能进行的方式,以及可能落实的方法及形式,仍有待磋商”。实际上电盈承认将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谈判。 对于具体交易金额,电盈称,目前香港媒体报道所称的400亿港元或500亿港并不准确,且属猜度性质。由于目前并无任何交易事项的详细条款(目前尚未落实),因此商不适宜披露交易金额。 电盈还披露了已聘请美国雷曼兄弟亚洲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此次交易的顾问。 涉及两家公司 电盈特别指出,在各种情况下,已提出的可能进行的交易乃收购本公司电讯及媒体资产,连同转让将予收购业务的雇员及员工,且不会涉及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也就是说,相关员工将随出售资产而转移,而且,此次只出售旗下电信及新媒体业务的资产,并不涉及股份。 根据公告,电盈出售资产所涉及的下属公司主要有两家:一家为香港电话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电讯服务;另一家为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提供收费电视节目服务及互动多媒体服务。 承认须取得网通同意 对于电盈举动,网通曾表示出不满,称“对电盈可能向国外公司出售电信和媒体资产一事深表关注,并不愿看到由香港人拥有的电讯盈科或其主要资产发生变化”。 在此次公告中,电盈谈及了网通在此事中的作用。 电盈称,第一,如果电盈寻求出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香港电话有限公司的投票权益10%以上,或出售本集团于电讯盈科互动影院有限公司(其后易名为电讯盈科媒体有限公司)的投票权益25%以上,则根据2005年1月19日签订的认购协议,本公司须取得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网通)同意,且不得无理不发或延迟发出。 第二、倘若电盈考虑出售任何其它资产,并须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就有关出售事项向本公司股东刊发通函,则本集团必须先行向中国网通提名的本公司董事咨询意见。 业内人士认为,上述说法实际上指 根据此前协议,电盈即便不出售股权而只出售旗下电信及新媒体资产,也须征得网通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