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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入股凤凰卫视,结成战略联盟,总的来看应该算是一个好消息。一年多以前,就有电信界人士跟我说,中国的3G网至少在大城市早就铺好了,就等牌照一下来就可以运行了。当然,当时我们共同有个疑问,就是究竟在这里提供什么样的内容。现在看,凤凰卫视的视频资讯可以算作一个。
对于凤凰卫视来说,虽然有很好的口碑,但不过在广东和三星级以上酒店落地,观众太少。但是与中国移动一结合,它的潜在受众一下变成了2.6亿(中国移动2006年第一季度用户数量)。
新技术带来新应用,凤凰新媒体业务CEO刘爽在接受采访时称这次合作“标志着电信和媒体产业链的整合”,新的收视终端的使用者将重新定义电视这个行业,传统的电视台无非是“内容+广告”或者“内容+收视费”两种营利模式,不论哪一种都是把一个电视台的内容打包卖给消费者,而与电信运营商的合作,将是以“下载”为手段,出售给消费者的是某个定制的节目,节目生产者可以是电视台也可以是节目制作公司。凤凰卫视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两年前,没有人能想到一种叫“彩铃”的业务会彻底改变唱片业。去年一年彩铃的收入超过了传统唱片业的收入,而唱片公司在两年前也不会想到它们不用再等凑齐十来首歌再发唱片了,每次只要录一首歌放到网上,只要它被足够多的人下载,公司就会有现金进账,虽然要与电信分成,但渠道商不就是分成的吗?
新技术的市场应用同样也会绕开监管,凤凰卫视在为落地问题苦恼良久之后,会发现它突然不再是问题了。虽然此前有ipTV被叫停的前车之鉴,但中国视频节目制作并没有准入制度,受限制的只是渠道,这是中国移动要面临的问题,不是凤凰卫视的问题。并且我想不管是哪一方,他们心里想的肯定是:这是一个能解决的问题。
从视频渠道多元化这个角度来说,我们希望中移动为我们提供更多的选择。但问题也出在这里,一个公司可以做多大?中国移动是运营商,它提供渠道、提供服务已经变成了庞然大物,成为被人诟病的垄断的一个标本,接下来还要提供内容,它有2.6亿用户,这意味着什么?它只要愿意就可以成为一个拥有2.6 亿用户的传媒公司,内容就是话语权,一个公司可以有如此强大的话语权吗?
美国AT&T公司上个世纪被分拆,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不允许其它长话业务运营商使用它的市话网络。它太强大了,所以美国反垄断部门要终结它的垄断地位。周其仁在一篇文章中曾经提到“美国的法治传统、特别反垄断的传统,使得美国公众一方面由衷欣赏那些白手起家、把小公司迅速‘做大’的商界英雄,一方面又对任何具有‘市场权力’的‘大家伙’们保持疑虑和警惕”。在分拆AT&T之时,谁也不会想到电信巨头们不但在网络上垄断,它还可以左右内容的提供。
同样是美国,希望政府限制传媒公司发展的声音始终存在:“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无视日益增多的公众压力,给一小撮传媒巨头大开绿灯,允许其控制美国公众所观看、所收听、所阅读的内容。这样做的前景是可怕的”。反对者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传媒公司垄断不利于公众利益,并最终扼杀新闻和娱乐的多样化来源。
伊险峰 资深媒体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