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功能未被撤销 事主拒付巨额话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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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7:58 北京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颜斐)虽然多次打电话投诉要求撤销国际、国内长途功能,李某却仍可拨打长途电话。为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索要2.1万元长途费用。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由市二中院调解审结。 网通公司认为李某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他支付长途话费2.1万余元、市话费563余元,并支付滞纳金8589元。而李某认为,他早在2002年2月10日就办理了取消长途业务,2005年
一审法院判令李某向网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李某上诉到二审法院。市二中院在审理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一个月内向网通公司付清所欠长途话费及市话费,网通公司同意免去李某应付的滞纳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