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长途功能未被撤销 事主拒付巨额话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7:58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虽然多次打电话投诉要求撤销国际、国内长途功能,李某却仍可拨打长途电话。为此,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索要2.1万元长途费用。记者昨天获悉,此案已由市二中院调解审结。

  网通公司认为李某构成不当得利,要求他支付长途话费2.1万余元、市话费563余元,并支付滞纳金8589元。而李某认为,他早在2002年2月10日就办理了取消长途业务,2005年
产生的长途话费是网通公司的责任导致,因此不同意支付话费。

  一审法院判令李某向网通公司支付相关费用。李某上诉到二审法院。市二中院在审理中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于一个月内向网通公司付清所欠长途话费及市话费,网通公司同意免去李某应付的滞纳金。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