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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非对称管制政策应适时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1日 14:32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林琳

  根据信息产业部最新统计显示,手机用户今年以来又出现较快增长,前四个月月均增长580.4万户。而固定电话月均增长在262万户,手机用户的月均增长数是固定电话的2倍以上。电信业已经出现移动畅固网滞的局面。那么为何会出现移动畅固网滞的电信市场新走势?如何分析目前移动运营商与固网运营商的竞争环境?

  为此本报记者特别采访了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副总工程师周光斌以及电信专家游五洋。

  记者:您如何分析目前移动运营商与固网运营商的竞争环境?

  周光斌:北京移动以资费套餐的形式下调了移动资费,这充分地说明了移动资费可降价空间大。

  由于中国移动利润丰厚,因此有实力进行降价,从而更大范围地扩大消费群体,形成规模效益。此次北京移动下调移动资费之所以在社会上产生极大的影响,我个人认为主要是由于北京移动的资费多年不变以及移动消费市场庞大造成的,因此这次下调被大多数人认为具有重要意义。

  无可否认,移动资费的下调对固网运营商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资费是消费者比较敏感的领域,因此移动对固网的替代性竞争将随着资费的下调而更加明显。作为国有大型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应该存在竞争,但我个人认为竞争不能仅仅只是价格领域的竞争,应该是更大范围内服务、业务的竞争。

  虽然从2004年的204号文件以后,企业之间的恶性价格战越来越少,但是在价格上做文章的行为还是比较常见,毕竟电信资费价格的下降有一个限度,不能为了给竞争对手施加压力就无限制地下调价格,竞争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拖垮竞争对手,因此企业应该放宽视野,关注企业的业务内容、服务质量等价格之外的领域。

  游五洋:目前全国范围内移动资费套餐的确是层出不穷,移动套餐的不断出现实际上是降低了移动资费,使移动消费从原来的奢侈品逐渐成为大众消费品,价格的下调使中国移动扶植起庞大的消费群体,形成规模效益。

  这使其移动领域的竞争对手中国联通也不得不跟进调整移动资费。整体移动资费的下调将加重固网运营商的经营困难。从技术现状、历史负担等角度来看,移动网络作为先进的技术在成本上相对低,而消费价格又相对高,因此移动资费具有较大的降价空间。

  移动资费的下降对固网运营商的压力很大,由于移动套餐的推出使部分移动资费趋于准单向收费,移动电话对固定电话的替代性竞争愈演愈烈,可以说移动通信资费下调对固网运营商将形成很大压力,随着手机资费不断下调,到了一定时候,固话如不降价,就会有被替代的可能。从目前固定电话的成本来说,目前的资费使固定电话已经没有降价的空间。

  记者:您对目前我国现行的价格管制政策如何分析?随着移动资费与固话资费趋于相近,非对称管制的环境是不是变了?

  周光斌:我国在《电信条例》中有对“主导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定义,是指控制必要的基础电信设施并且在电信业务市场中占有较大份额,能够对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进入电信业务市场构成实质性影响的经营者。”

  从目前的市场现状来看,主导运营商已不再是中国电信了,从企业实力、市场竞争力来看,中国移动已经是当之无愧的主导运营商了。虽然各大运营商在各自领域内都处于主导地位,但是从整个大的市场环境来说,中国移动才是电信市场真正的主导运营商。

  我个人觉得非对称管制应该适时补充新的内容,否则就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变化了。目前移动运营商发展顺畅、固网运营商发展受阻的电信业市场新走势,很大程度上不是真正市场竞争的结果,而是政策保护造成的局面所形成的市场结构。因此对非对称管制政策进行创新与调整,首先应该要有新观念新思维来看待非对称管制政策,其次从监管者角度来说,对非对称管制政策的创新与调整也是考验其改革的决心与力度。

  游五洋:从目前的市场竞争环境来看,所谓的主导运营商已经变了,因此非对称管制的环境变了,非对称管制应该有所改变以适应新的环境。我们知道,非对称管制,通常是源于运营商的市场地位。电信市场上有市场主导者和市场竞争者(或参与者、追随者)之分,不同的市场地位决定了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的竞争行为和竞争手段,从而导致不同的竞争结果。

  实施不对称管制的目的在于防止主导运营商滥用市场权力,损害竞争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我国目前电信市场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移动运营商已经取代固网运营商,成为用户数最多,实际上也是最大的运营商。因此,从客户数量、业务收入等方面看,移动运营商才是市场中真正的主导运营商。因此不对称管制政策应该根据变化了的市场情况做出调整。根据旧的市场情况所制订的不对称管制政策要随着变化了的新情况进行创新才能适合市场竞争的需要,真正的发挥防止主导运营商滥用市场权力,损害竞争者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的制订初衷。

  记者:针对现状,启动全业务经营是否更有利于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周光斌:以政策方式来界定运营商的经营范围与内容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竞争的发展。从国际发展趋势来看,无论运营商是否实施全业务经营,运营商在市场竞争中应该具备更大的自主权来决定各自在市场竞争中应该采取哪类业务。

  我认为,无论是运营商还是政府都应该扩大网络的概念与领域,不能用政策的方式将移动网络与固定网络限定死范围,网络应该突破旧的概念,在“大”网络的背景中给运营商更多的市场选择权。

  游五洋:全业务经营是到了应该启动的时候了,打破分业经营的业务经营范围限制有利于运营商在更公平的市场环境中展开竞争。

  分业经营时代,不同的技术竞争同一市场,对没有任何技术优势的固网运营商而言比较吃亏,而全业务经营将为经营困难的固网运营商增强市场竞争的筹码,否则竞争手段单一的固网运营商将抵挡不住移动运营商的降价竞争策略,大有被替代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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