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称擅自使用无线电干扰器属非法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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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21日 10:28 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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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柳纯)擅自使用手机屏蔽装置是否合法?昨天下午,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禁止非法使用无线电干扰器的协调会,重申未办理法定手续,研制、生产和使用无线电干扰设备均属非法行为,坚决予以禁止。 会议透露,近期深圳又出现一些单位研制生产无线电干扰设备,并在一些部门和单位使用。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这些设备主要是通过在局部区域发射同频无线电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企业,必须要在国家有关部门获得型号核准证,才能生产销售。目前,深圳生产这种设备的企业有20余家,但没有一家获得型号核准证。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将继续坚决制止非法研制、生产和销售无线电干扰设备的行为,对擅自使用此类设备的用户将依法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