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权利新主张:如遇彩铃骗人可找网站索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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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5日 08:09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记者 徐娅萍 读者赵先生打来电话询问,因在网上看到免费下载彩铃的广告,随即选择一首歌曲下载,经确认生效后,在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他就收到了十多条短信。查询话费后得知被扣掉30多元短信费。
许多网站和声讯台,宣传时扯着免费试用的大旗,但是在不明显的位置用小字标注,免费使用时间为3天,过期如不取消按10元包月收费。让不少人中招儿。 消费者协会的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述声讯信息台在广告中存在套骗费用、未告知服务应收取的费用及未明确标注服务费用的行为,第一类陷阱视所得金额多少可判定是否为诈骗行为,后两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收取了声讯费却未提供相应服务,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可以向所属运营商、当地消费者协会及工商管理部门举报,有权要求网站或声讯台退回所收声讯服务费。如找不到网站或声讯台,可以找运营商协商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