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特别策划:打磨通信消费与环境的双刃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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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3日 09:41 通信产业报 | ||||||||||
通信产业报06年第9期 -本报记者 张九陆 年年都有“3·15”,但每一年的“3·15”都不缺少新鲜的话题。
2006年“3·15”的主题是“消费与环境”,对通信产业来说,这个话题中包含着多重意义:既可以大到探讨整个通信产业如何在建设和谐社会过程中贡献一份力量;也可以小到研究我们手机上的一则垃圾短信从何而来? 而细究起来,其中的每一重意义,又都具有对立统一的两个侧面,既改变环境,又被环境改变。通信消费的发展,已然铸成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给企业带来了无限向上生长的力量;另一方面,它也向通信监管、通信企业和整个行业的所有人提出了更多的挑战。 在通信监管领域,不断发展的新业务和消费者日渐成熟的维权意识,使监管者不得不面对一个前所未见的通信市场,在这里,人是最为活跃的因素,既是种种违规现象的始作甬者,却又不能对其加以过多限制,导致扼杀产业活力。这迫使监管者必须探索一种新型的长效机制。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所说的“从大处着眼、细处着手,管制和引导并重”,正代表了这种新形势下监管思路的特征。 而对于通信企业来说,在2000年,电信业务增量与电信收入增量的比值是1∶1,到现在,比值是3∶1甚至4∶1。这个数据表明,随着电信服务的发展,电信资费水平不断降低,给广大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另一方面也证明,通信企业原有的利润水平已无法维系,随着环境的改变,摆在大家面前的难题已经由“提供服务”变为“提供更好地服务”。 另外,在今日的通信服务中,还有一个问题谁也无法回避,那就是如何保证增值服务在不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前提下健康发展,作为电信消费者,每一个人在享受着增值业务带来的更多、更新、更好的信息,但也不得不接受更多消费纠纷…… 面向“3·15”,在通信消费与环境的共生关系中,我们发现自己越来越需要两个字——平衡。我们需要在信息的占有和支付间得到平衡。我们需要在企业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间得到平衡。我们也需要在利益与责任之间取得平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