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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TV成长的烦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08日 14:57 通信世界

IPTV成长的烦恼
通信世界2005年3月号封面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 马小玲

  IPTV出生在一个多事之秋,从诞生之日起就面临了诸多的问题:复杂的政策环境、完全不同的竞争道路,很不成熟的技术之路……这一切的一切都成了IPTV健康成长的烦恼。

  各界正在努力地为IPTV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比如一些电信运营商与芯片厂商、设备厂商、终端厂商甚至内容运营商和内容提供商等在内的多方面联合,开展相关企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从前期国内运营商已经进行的工作来看,这个环境确实有了明显的改进,但还不能很好地解决大规模商用网络的灵活部署以及所有厂家的设备或编码的无隙互通等问题,各地建设的网络平台技术标准不一样,使得设备与终端厂商不得不提供多个解决方案和终端产品。这大大提高了运营商建网成本和设备制造商的研发和生产成本。因此,标准已经成为IPTV目前健康成长的最大烦恼,而且随着IPTV业务的不断发展,标准问题将会越来越突出。

  一、国内IPTV标准成长状况

  目前与IPTV相关的核心技术与标准基本上都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尤其是编码和内容分发等标准。中国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网通也分别起草了各自的企业IPTV标准,关注的重点在业务运营方面。中国的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AVS)制订了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VS编解码标准。另外,国家863计划项目中的3 Tnet宽带信息网应用支撑环境项目也制订了其对流媒体业务的技术标准。

  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CCSA)IP与多媒体工作委员会IPTV特别工作组于2005年下半年成立,并启动了对IPTV标准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参加IPTV特别工作组的单位几乎包含了目前从事IPTV业务运营、开发和研究的国内外所有企业。IPTV特别工作组第一阶段的立项有6个:IPTV业务需求,IPTV体系架构,IPTV业务平台与内容平台接口,IPTV业务平台与STB接口,支持IPTV的DSLAM设备以及机顶盒(STB)设备技术规范等。其中“业务需求”和“体系架构”作为总体的标准,将适度超前于其他几个标准的制订。在IPTV特别工作组第二次会议上,所有6个标准都进入了送审稿阶段。

  但根据目前的情况看,期望现阶段制订出科学完善的IPTV系列标准是不现实的,因此CCSAIPTV特别工作组目前所制订并获得批准后的所有标准都将以“标准类参考性技术文件”的形式发布。另外,对于涉及到多个行业或跨领域的相关标准,将通过协调和沟通机制采用联合制订的方式,并在适当的时候力争上升为国家标准。最后,中国在IPTV业务的实践、研发和标准化方面,与国际保持同步甚至有所超前,因此将会把IPTV的部分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提交给相关的国际标准化组织(如ITU-T),力争成为国际标准。

  二、IPTV成长的烦恼

  IPTV成长的最大烦恼是标准,而需要考虑的标准涉及服务标准、运营标准、政府的管制标准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等诸多方面。在技术标准中包含了框架、设备、业务、协议、互通、编码、安全等方面。这些方面有些属于运营商自身关注的范畴,有些属于需要在整个产业内协商一致解决的。从目前较常采用的IPTV系统的形式看,其核心框架包含了编码系统、内容分发和播放系统、存储系统、认证计费系统、数字版权保护系统、机顶盒等几个需要重点规范的方面。

  1.体系架构不明确

  当前对于IPTV的定义尚不明确,业界对于IPTV的定义也是众说纷纭。最初,大家都认为IPTV就是在互联网上看电视,但随着IPTV技术的迅速发展,业界人士对于IPTV的定义进行了不断的扩充,IPTV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通过互联网看电视的看法。IPTV究竟能够做什么?不同的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有不同的看法和解释。商业模式和运营模式的不确定导致了整个IPTV技术/业务体系架构的不明确。

  业内一致认为IPTV应该包括两种最基本的业务:视频点播(VOD)和TV直播。而VOD点播和TV直播的技术架构完全不一样,VOD点播需要网络缓存节目并由网络推送节目,TV直播则无需任何网络缓存机制,其实质就是一个组播分发网络。因此,实现VOD点播和TV直播的网络实际上是两种不同结构网络的混合网络。

  目前的IPTV业务框架更多沿用了传统视频点播系统的架构,经过多年的商业实践,证明其是无法满足大规模网络开展运营的需求的。而能有效解决相关瓶颈的措施目前还在研究中,预计在一段时间内有明确的解决办法。

  2.编码标准的确定

  目前用于IPTV技术的编码标准主要有:MPEG-2、MPEG-4、H.264、VC-1、AVS。而标准成熟又有大量芯片厂家支持的编码只有MPEG-2和MPEG-4,H.264和VC-1仅仅有少量芯片厂家支持,AVS标准则尚无芯片厂家支持。

  IPTV面临着编码标准的问题,而编码又直接关系到解码,解码又会影响到机顶盒。之所以会没有厂家大规模生产IP机顶盒,一个主要原因就是没有确定的标准支持。MPEG-4是目前被广泛采用的编码标准。但是MPEG-4的解码器在各厂家之间并不兼容,每个厂家都分别拥有“私有定义”。目前每个厂家仅关注于各自的小市场,而不是通过共同的努力去做大市场,这成为IPTV产业化面临的一大障碍。工业化基础不好,统一标准的缺失,决定了MPEG-4有限的市场空间。随着ISO与ITU两个视频编码工作组的合并,H.264成为一个共同的新标准。与以往不同,H.264是一个统一的标准,对于解码兼容性有着明确的规定,而且在1M码率下就可以达到DVD画质,性能非常优越,但支持H.264的芯片目前仍不多。

  编码标准的选择除了技术因素之外,还需要考虑到专利费用的问题。与过去相比,MPEG-LA虽然降低了解码器的专利费,但开始增收编码器的专利费。如果视频节目运营商提供采用MPEG-4(已经收费)或者H.264/MPEG-4AVC(2006年1月1日开始收费)标准的视频节目,则还需要支付加盟费(Participation fee),即MPEG-LA将根据节目、订户和本地发射台数等参数来向运营商收费,每个运营商每年350万美元封顶。除此之外,终端用户也需要向MPEG-LA交纳每个节目0.04美元的费用,这笔费用将由运营商代收,打入收费成本,最终转嫁到用户身上。与此相比,国内的AVS标准的专利费用则相当低廉。

  3.系统间无法互联互通

  现在已经有许多设备制造商实现了商用的IPTV系统,包括最前端的媒体资产管理系统一直到最末端的用户终端(机顶盒,STB)。但是这些系统都是封闭的系统,系统内的控制信令和协议基本上都是采用厂家自定义的私有协议,第三方的设备无法接入到系统之中去。

  IPTV系统内各个功能模块之间的接口标准目前尚无明确的定义。没有这些接口的标准,就无法保证整个系统的开放性格局,不利于消除由一家厂商垄断整个前端系统的问题。

  目前因为各个厂家的系统之间无法做到建立相关技术标准,也就无法做到互联互通。这种技术上的垄断极大地限制的IPTV网络的建设,不利于运营商引入竞争机制,也不利于运营商大规模开展IPTV业务。

  4.STB的最终形态确定

  IPTV终端是用户与IPTV系统进行交互的工具,终端的功能特性和所能够支持的各种业务是IPTV业务吸引用户的重要因素。目前的IPTV终端产品是五花八门,通常有硬终端和软终端,所实现的功能也不完全相同。IPTV终端的最终形态确定还需有待于商业模式、业务模式和IPTV体系架构的明确。只有商业模式和业务模式明确之后,STB所需要实现的功能也就很明确了。

  5.安全问题

  相比于其它的宽带业务,IPTV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参与,因此会造成整个业务完成复杂性的提高,安全性和其它宽带业务相比也就更为突出。它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系统提供业务的能力,比如内容数字版权等内容本身的安全问题,另一个则是关于内容受攻击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安全工作主要集中在内容数字版权方面,IPTV的内容来源是多方面的,在国内缺乏较好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下,为保护内容提供者的利益必须考虑数字版权的管理。数字版权管理的标准涉及授权语言标准、加密标准、密钥管理标准和架构等,由于目前数字版权的管理权还没有明晰,各方都在提自己的建议,目前还没有形成适合运营商采用的统一标准。

  根据目前业务开展的需要,其中首先要解决的是框架、编码、安全尤其是数字版权保护,互通性的标准以及IPTV终端的标准。

  三、如何解除IPTV成长的烦恼

  面对快速增长的中国IPTV市场,产业链的各角色该如何通过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来实现商业价值的最大化呢?借鉴欧洲、亚洲和北美主要国家和地区的IPTV产业运营和发展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中国IPTV产业链应加强改进。

  1.运营商

  首先,电信运营商和广电运营商搁置争议、全面合作才是最优策略。广电和电信都应该保持一种合作和开放的心态,不片面地强调一方的主导作用和一时的利益得失,着眼于市场快速启动和产业长远发展。运营商作为产业链的核心环节,还要注意产业链各角色的聚合。

  其次,在产业整体布局上,鉴于IPTV的赢利模式尚不明朗,可以采用以点到面的策略,通过省级公司试点,进行商业模式的创新和经验积累,形成样板市场再推广到其他省份。

  再者,在定价策略上,实行“两步定价”,尽量降低用户进入的门槛,实行按频道内容收费为主,免费频道和收费频道并存的策略,实现用户规模和赢利水平的最优平衡。在以个性化内容来向观众收费的同时,要重视高品位广告渗透,面向细分用户群更有针对性地提供广告服务,形成内容收费和广告收费并存的多元化收入模式。

  最后,以IPTV平台为基础的互动娱乐品牌的打造和符合现有电视用户习惯的形象化的传播,对于提高用户认知度、提升用户的品牌归属感也至关重要。

  2.设备厂商

  首先,要从技术上帮助运营商建立完整的方案,提供端到端服务。目前,IPTV还处于业务摸索阶段,需要设备厂商构建从设备提供、系统方案设计、产品内容提供、用户使用和收费方式设定的一整套方案,要与运营商共同探讨业务发展及合作模式,进而规划好产品、技术和应用,为运营商进行端到端的服务。

  其次,要重视对“客户的客户”,即最终用户消费行为的研究以及对国外IPTV成功经验的研究,逐步具备为运营商提供商业模式设计、定价等提供咨询服务的能力,建立运营商的信任感和依赖感。

  最后,运营商在发展IPTV时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设备厂商可提供分期付款等商业信用来减缓运营商现金流压力,以利益分成等方式参与IPTV业务的运营,与运营商建立利益共同体,提高客户忠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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