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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新技术一点宽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2日 15:14 计世网

  枣庄张伟

  计世网 2005年末有关国内某电信运营商要封杀Skype的传闻引起轩然大波,近日又有关于国内某电信运营商打算采取按流量计费的方式来限制BT下载的报道,同样引起了各方人士的争议。此两应用对普通用户都有利,用Skype打电话特别打到国外能省很多钱,利用BT能快速下载数据或者用户间高速交流资源。遭到某电信运营商封杀与限制的原因也很明显,S
kype冲击其主营语音业务,将使其收入大大减少;BT下载即过多地占用其有限的带宽资源,又有侵犯知识产权之嫌。

  任何事物都有正反两方面,新技术亦然,即有负面作用也有正面作用,只不过在不同的新技术上两者的力量对比体现不同而已。因此如果任何一种新技术都因为它有负面作用而限制封然它的话,那么所有的先进技术都会得不到应用。如果因为汽车有造成车毁人亡之虞而限制封杀的话,我们今天就不会享受以现代交通带来的便利;同样如果因为电子邮件冲击了

邮政行业的即得利益而遭到限制与封杀的话,我们也不会享受到电子邮件为我们的信息交流带来的快捷与便利。推而广之,难道为了保存蜡烛厂而要将电厂和电网关闭?为了保存算盘制造业而要将计算机封杀?

  衡量一个新技术应用的好坏最主要的标准是否能为绝大部分用户带来益处,照此标准被判定的好技术如果与现有法律或即得利益发生冲突时,两者都要进行适当的调整,甚至要对新技术给予应有的宽容。要知道录相机刚面世时也遭到如Skype、BT一要的限制与控告,就是因为法律的宽容我们才今天得以享用录相机给我们带来的欢乐!

  因此当新技术与现有法律或即得利益发生冲突时,一味地封杀限制新技术不仅会阻碍技术创新与应用,也会阻碍用户享受更好服务、享受新技术带来的便捷与优惠,正确的做法应该是想法来引导利用新技术的正面作用,抑制、削弱它的负面作用。断然宣布纯粹支持先进技术,而弃即得利益与现存法律于不顾,或者反过来一味地人为保护即得利益与倾向于现存法律而封杀限制新技术的做法都是非常极端的,都不是最理想的做法,最好的做法是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在两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即要保护新技术的生命力,又要使之尽量与已有法律相容并照顾到即得利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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