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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以屏蔽服务防治垃圾短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5日 14:28 大洋网-广州日报

  韩国以屏蔽服务防治垃圾短信

  韩国很早就从立法入手,规定了手机卡实名制,手机入网,一机一卡必须实名登记。

  2001年,韩信息通信部又制定了“防止手机短信滥发对策”,规定各有线、无线通信服务商和短信广告商必须签订杜绝滥发行为协议。

  从2002年起,韩国开始实施手机短信屏蔽服务,用户只要向服务商提出申请,服务商就会在中继服务器上阻止相关发送者的短信。次年韩国又进一步改进了手机功能,设置了短信拒收菜单,用户可以直接在手机上操作屏蔽不愿接收的发送者号码。

  2004年底,韩国政府再次修改《信息通信网法》,规定向用户推销商品和服务的手机短信、电话广告和传真均需征得用户的同意,晚9时至次日8时发送的广告需要再次征得用户同意。发送者应在广告内容中标明发送者名称、联络电话和拒绝接收信息的免费电话号码,违者将被处以3000万韩元以下罚款。

  在立法和技术上加强防范

  2005年2月份,韩国信息通信部又一次集中整治发送垃圾短信的企业,190多家非法经营者被查处。

  韩国不仅在立法上逐步完善,同时也加强了技术防范措施。耗资3亿多韩元的技术系统于去年年底正式启动,其主要锁定在3大移动通信运营商的任意电话号码上,搜集向这些电话进行非法活动的来源号码,查处对象包括短信、留言信息及彩信等。(薛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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