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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厚利多销 消费者苦不堪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3日 17:45  民营经济报

  偌大的中国市场,电信业的资源却掌握在少数的几个企业当中。所以未来中国电信业的暴利还将会存在。

  信息产业部前部长吴基传几年前就说过,电信行业不应该是高利润行业,更不应该是暴利行业。然而在“2005年的十大暴利行业”中,电信行业排名第九,虽比往年名次有所后移,但仍赫然排在十大之中(2月6日《中国投资》)。

  电信业的高额暴利主要是广大消费者和ICP运营商埋单,是这些消费者支撑的。媒体不断引用全国政协委员方廷钰掌握的资料,2005年上半年中国移动纯利润率超过20%,大大高于社会平均增长水平,其职工薪资水平仍居各行业榜首,年薪均值达到5.577万元,高出排行第二位的医疗卫生设备行业10%左右,可见其利润额。又根据信息产业部公布的数字,截至2005年上半年,全国电话用户突破7亿户,达到7.00606亿户。其中,固定电话3.37438亿户,移动电话3.63168亿户,居全球首位。庞大的消费群体必然带来可观的收益。有6.5亿电话用户为其“成本摊薄”,电信运营商还把持着“厚利多销”的经营理念经营方式,消费者苦不堪言!

  暴利来源于垄断,垄断滋生暴利。目前的固网运营商主要有中国电信、中国网通、中国铁通三家公司;移动电话运营商有中国移动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等。偌大的中国市场,电信业的资源却掌握在少数的几个企业当中,其它企业不可能轻易进入这个行业,而中国的电信业需求正处于旺势,所以未来电信业的发展还将迅猛,暴利也将会存在。

  监管不力、定价不合理是形成暴利的另一个原因。电信业的霸王条款,霸王了很长时间,在消费者的抗议下,虽然条款上有了改进,但是,实质作用并不大。目前电信领域存在3种定价方式: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市场调节价。但无论哪种定价方式,都是由运营商、信息产业部、发改委共同敲定,消费者只能被动接受。就是现有的几家电信企业,无序、恶性竞争的情况经常发生,而最终受害的还是消费者。

  必须改变目前电信行业价格的形成机制,增大消费者参与价格形成的分量。改变政府定价、政府指导定价和徒有虚名的市场调节价的现状。(余丰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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