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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印上IP卡 画家索赔73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10日 07:2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颜斐)认为IP电话卡上印制的红楼梦人物画侵犯了其著作权,赵某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73万元。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受理了此案。

  赵某诉称,1993年开始,原告历时八年绘制的《红楼梦》人物因画笔法精湛,得到了同行的高度评价。2005年7月,被告发现在卡市市场上流通有大量版面使用原告作品的电话卡
。其中被告制作、在南宁地区销售的“金陵十二钗”南宁通IP电话卡使用原告作品达12幅。原告多次与两被告进行交涉,两被告均百般推委。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私自大量使用原告的作品谋利,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此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使用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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