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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文广:百事通业务符合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1月18日 13:37 通信信息报

  本报记者 陈丽容

  IPTV在国内引起争论的一个焦点是地方广电部门对上海文广IPTV牌照适用范围的置疑。那么,“百视通”网络电视业务的开展到底有没有经国家广电总局的批准?为此,本报记者专访了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IPTV项目组负责人李怀宇先生。

  记者:刚过新年,上海文广的“百事通”网络电视业务在一些地区的试用受到地方广电部门的干预,对此您怎么看?

  李怀宇:目前,我们的IP电视业务已经在上海和哈尔滨两地正式商业运营,在泉州等地的IPTV业务都只是在试验阶段,还没有开始商业运行。

  我们在各地开展业务时,也会和当地广电部门寻求合作。所以,有关IP电视业务的下一步发展的具体事宜,我们正在同相关方面协调。

  记者:“百视通”

网络电视业务有没有经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其内容是否含有非法广电节目?

  李怀宇:上海文广作为全国IP电视牌照的拥有者,会全面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业务,不会违规开办IP电视业务,也就是说我们所做的任何商业运行都是完全符合规定,更不会在网络上传播非法的广电节目。

  记者:您是如何看待IPTV的发展?

  李怀宇:任何一个新兴的事物,其发展过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对于IPTV这样的新业务,出现这样惑那样的问题也是比较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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