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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沸点 电信霸王终于低头?
每日经济新闻
主持人:
电信卡余额不退的问题一直是消费者心目中最牛的“霸王条款”之一。在新的“3·15”来临之前,面对各方面的呼吁,尤其是为了应对手机实名制后可能出现的大规模退卡,中国移动 将出招解决电话卡余额问题,表示今后客户可在规定期限前通过申请将账户余额一次性转移到同一地市的指定号码内,转出号码在转移后作废,转入号码有效期不变。而这一转存服务需要支付5元/次的手续费。
此外,电信卡余额的另一个焦点问题是,手机号码因为余额不足或者电信卡到期而进入保留期后,手机号码的被叫服务也会同时停止。中国移动 此次承诺,改变原保留期内不能进行通话的规定,将向保留期内的还有账户余额的客户提供接听电话服务。此外,中国移动 表示,为了最大限度地延长号码使用期限,将在原来的“保留期”和“冷冻期”中间增加“保号期”,该项服务按天收费,暂定收费标准为0.30元/天。
对于中国移动 来说,这一小步可能是一个好的开始。而我们的专家和消费者对中国移动 的这一小步看法如何呢?今日沸点展开调查。
PK台
正方
[电话连线]王前虎(中消协投诉部主任):再给一次机会解决剩余费用问题
我不想简单地定义此举是否进步或是进步的大小。
我只想说,企业只有得到市场的认可,才能继续运营下去。如果从鼓励的角度出发,中国移动 公司应该出台更加人文的、更符合消费者权益和需求的、更符合市场经济的措施来获得更多消费者的信任。
但要注意到,我们的一些福利观念也要慢慢转变,在市场经济下,任何一种服务行业都不会面向所有人群,都会有自己的定位。市场经济的原则,首先要在法律的基础上,其次要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否则满足了一方面的需求,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对另一方利益的漠视,毕竟中国移动 也是一个企业。
我们要冷静地看待一些市场的变化,不能简单地定义“霸王条款”。在退费的事件当中,电信有充足的条件:一是对方超出使用期限,二是事先已经告知消费的条件。在消费之前,电信和消费者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契约,除非电信没有明确告知,没有给你足够的时间来回旋。这次电信的举动我是这么理解的,再给你一次机会来解决剩余费用。至于要收费,收取费用是否合理,那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核。
反方
赵先生:不合理基础上仍不合理的调整
我觉得这还是非常不合理的。客户购买电信卡,相当于先把钱给了运营商,每一分每一厘都给运营商创造了价值,现在客户想取回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还要付费,相当于运营商变相提高了电信卡的价格。
其实实现电信卡的余额转存并不难,但是运营商要花费人力物力在后台改造上。据我了解,这也不需要非常大规模的投资。
这说明的问题是:1.电信行业亟需打破垄断,不是某个公司的垄断,而是行业性的垄断。2.更多的消费者应该站出来,媒体也应该加大在这方面的监督力度。但是这不是决定因素,因为电信特别是运营商,谁都惹不起这是共识,因此即便出现过那么多报道、那么多投诉,最后都是不了了之。根本问题是要打破垄断,实现电信行业特别是运营商的市场化运作。
使用条件和期限的规定,实际上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因为这是运营商单方面规定的,用户没有选择。但是对大多数消费者而言,其在选择某一种电信卡或者说和运营商达成某项协议时,没有更多的选择,也没有办法支配其利益。当然,我并不认为在使用期后恶意退款是合理的。
在不合理的基础上作出一个仍然是不合理的调整,很难说是一种进步。
大众评判台
“进步很大”
冯先生:称不上“霸王条款”
以前的称不上“霸王条款”,现在就更不是了,商家正常的商业举措而已。
我不知道霸王条款该怎样定义。如果你买卡之前,它就告诉了你使用期限,你明确知道了情况还要买,那只能说购买行为更符合你的利益。它告诉你这张卡卖100元,并且有在两年内必须用完等要求,如果这些是明确告知的,视之为一个要约,你买即是接受。要注意的是,必须明确告知,不然交易就有欺诈的意味。
是不是“霸王条款”是一码事,现在的电信业发展是否合理、消费者利益是否最大化又是另一码事。毕竟现在电信是行政垄断,如果放开市场准入限制,然后资金自由进入,形成竞争,那才是根本的。到那个时候,我们应能看到中国移动 营业厅服务员更多的笑脸。
“有进步但不大”
许先生:有些许进步!
神州行资费的隐性内容是每月最低消费17元(因为50元面值卡有效期3个月,100元面值卡有效期6个月)。而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限制最低消费是违法的。虽然现在还不能说是维护了消费者利益,但起码是在全国人民的重压下,中移动 开始考虑消费者的权利了,总是个进步吧。
“仍是‘霸王条款’”
厉先生:别拿国际惯例说事
中国移动 的理由是国际惯例,说:“但有一点全球通行,那就是移动 电信卡无一例外都规定了有效期,并要求客户在一定的时间内消费。”
问题是,国外的有效期一般设置为1年,那些面值1年内肯定能用完,而中国移动 的有效期最短的是6个月,联通的最短有效期是3个月,那些面值在有效期内可能用不完,那就是强制消费,是“霸王条款”,这是其一;其二,国外的有效期里面还有很多优惠措施,而我们没有。各位看官瞧瞧,这能说是“国际惯例”吗?
现在企业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总拿“国际惯例”说事,取其对用户不利的一面,而对用户有利的一面却绝口不提。
鲁先生:垄断使然
如卡上只有一元几角钱,使用期又还有几年,你不用此卡了,谁吃亏?退你钱还收你手续费,谁亏谁赚?都是中国的垄断政策把这些国企老大们惯的。真正放开竞争后,他们就不会有这么多事了。
方先生:强烈要求再分个三四家出来
关键还是垄断,不从消费者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或者虽然被逼考虑给消费者转卡了,但还是从自己公司的立场考虑问题,而不是真正从消费者角度考虑。自从有了联通,中国移动 的脸色稍微好了一些,但变得实在是不够,我觉得如果再分个三四家人家出来,消费者才能变成真正的上帝。
周先生:收费没道理
余额不退,就是白吃我们的钱,在卡里凭什么不可以退?转号为什么又要收费?没道理呀!怎么说我们的钱都在他们的口袋里放着了,何不用多少话费交多少,没有时间限制最好了。
主持人 凌建平 连线记者 祝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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