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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借力长虹渠道 千店营销推电视上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30日 19:37 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11月,本报报道了中国电信与四川长虹启动千店营销的消息,双方的合作,是基于3C融合的一大重要举措,还是中国电信渠道控制的一个有效尝试。

  据了解,千店营销的核心内容就是联合进行电视上网等宽带互联网业务的推广。中国电信与四川长虹将先期在五省市(上海、广东、江苏、浙江、陕西),展开基于家电销售渠道的一系列电视上网联合推广活动,包括环境体验、业务预受理等。长虹将在上述地区筹建
1000个营销网点,用于电视上网等宽带业务的推广,中国电信同时提供相关产品和服务。

  IPTV是中国电信今年业务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新技术的发展改变了人们生活娱乐的方式,在给消费者带来更多信息的同时也让他们享受到更多便利。目前,中国电信已经拥有相当的宽带用户规模,为了让电视用户也能享受到互联网的服务,中国电信正逐步推出电视上网服务。它将充分发挥电信网络优势、电视机的终端优势以及电视机和互联网的优势,开拓广阔的空间,满足人们多方面、多层面的生活娱乐需求。

  IPTV业务具有信息服务的特征,它的运营模式将不同于传统话音业务,渠道推广是电视上网能否走入用户端的关键之一,虽然中国电信在电话用户资源和宽带用户资源上具有核心优势,但是在电视终端渠道上的优势并不明显。因此,如何更好地与社会已有渠道合作,加强渠道推广能力就成为中国电信在IPTV业务推广中要解决的问题。中国电信与长虹终端方面的创新和合作,将会给电视上网业务发展开拓一种新的思路。双方基于家电渠道的联合营销活动,将给消费者带来更丰富、更便利的选择,创造出一个新的联合营销模式,给双方带来更大的收益。

  四川长虹是家电产业的佼佼者,有八千多万彩电用户以及很强的产业创新和课题技术开放能力,同时具有强大的渠道优势,其两万多个销售点遍布全国,是中国最有价值的电子制造品牌之一。业内人士认为,对于这样一个具有电视终端制造能力和推广能力的企业来说,在电视上网的营销渠道上是具有较强优势的。中国电信与其合作推广电视上网业务,无疑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电视上网业务营销渠道上的不足,对自身IPTV业务的推广带来非常显著的效果。

  据长虹信息产业公司吴盛刚介绍,合适的产品应该有合适的渠道推广给用户,家电卖场消费冲动意识比较强,这批消费者存在较高的经济支付能力,家电渠道应该是电信社会化渠道合作商中非常重要的类型。因此,在双方的合作中,长虹将会配合中国电信在一系列试点地区展开千店营销,把长虹的卖场资源和电信业务进行有效结合,以互为共赢的方式实现电视上网业务的更快发展。首先,长虹将提供电视上网的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上网需求的满足。其次,在千店营销活动中,长虹将对传统卖场渠道实施新的改造,提高渠道营销能力,第一是卖场展示,通过规范VE整体设计,包括背板等一系列细节,尽可能在卖场当中营造适合电视上网的销售氛围以及一种冲动消费的环境,更好地为融合式的业务宣传提供帮助。第二是采取捆绑营销的方式,用户在进行大件采购的时候,可以把电视上网等相应的服务一起采购过来,目的是给它带来更全面的休闲娱乐上网体验,这样就在业务发展中起到了借力的效果。

  (李嘉嘉 人民邮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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