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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运营商强制消费凸显诚信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5日 11:27 人民网-江南时报

  联通镇江公司屡屡“主动服务”收取用户费用

  见习记者熊伟 郑涛

  信息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是社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通信行业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多
样化和特色化通信需求的同时,服务问题却日益成为用户投诉的焦点。近日,有读者向本报投诉称,一年多来,联通公司的如意邮箱、联通秘书等服务,在没有得到他同意的情况下,一直在每月扣费。为了了解事情的真相,记者进行了调查。对于镇江电信行业服务中暴露的各种问题,希望广大读者能及时向本报反映,热线电话0511—8830315。

  用户:联通公司强行提供服务

  投诉人周先生是130×××××779的机主,据周先生介绍,他从1999年就开始使用联通公司的手机号码了,当时联通甚至还没有短信业务,可以算是联通公司的“元老级”用户了。

  据周先生介绍,由于他本人长期在外出差,一些镇江

天气预报之类的服务对他根本就没有使用的价值,所以他从来没有开通过类似服务。然而在2004年的年底交话费时发现,从2004年6月至11月,周先生每月都被扣6元的如意邮箱(联通公司提供的一个收费邮箱)使用费和每月3元的联通秘书(天气预报)服务费,共计54元。于是周先生向联通公司投诉,并要求终止这两项“服务”。随后,联通公司分别在2004年12月和2005年1月分2次退还了周先生的话费共计54元整。

  本以为事情已经过去了,谁知,2005年2月7日,周先生的话单上又发现“奇迹”,去年12月和2005年1月联通公司又扣了他已要求停止的3元/月的联通秘书服务费。愤怒的周先生再次向联通公司投诉,要求退费,并再一次要求停止服务。3月,联通公司又向周先生退还了2个月的联通秘书费。由于规定误扣费双倍返还,所以退了周先生12元的话费。并解释上次服务没有停“干净”,这次以后肯定不会再发天气预报的消息给周先生了。

  事情过去没几天,刚刚保证过“以后再也不发天气预报”的联通公司,在2005年3月15日晚上又给周先生发送了天气预报。“我记得非常清楚,正好是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当时我正在看电视,就收到了一条天气预报。我马上打了联通的电话,询问为什么没有停这个服务。”联通公司回答说,以后天气预报都是免费赠送,决不会再收费了。“既然说了不收费,我也就没怎么往心里去。”结果时间一过就是半年。

  到今年10月22日,周先生发现联通公司已经承诺不收费的天气预报,在6月至10月依然扣着他3元/月的服务费。愤怒之下,周先生再次投诉。11月7日,联通公司又退给周先生14元3角5分。据周先生介绍,截止到发稿时,镇江联通公司还尚未退完所误扣的费用。

  另外,让周先生纳闷的是,他在www.js165.com,也就是

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的网站上查询自己的话费,却没有看到自己有联通秘书的费用记录。“记费精确透明,联通承诺更好!话费误差,双倍返还!这是联通公司自己的承诺,然而,在网上我怎么也查不到自己的消费情况。”周先生一脸的愤懑,“不知道联通公司的相关人员看到自己的宣传标语,是否会脸红?”

  联通:没有终止服务书面记录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联通镇江公司,该公司客服部蔡主任等几位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联通秘书”是否需要订制?联通表示,联通秘书是需要用户主动订制才能开通的。那么周先生到底有没有订制过呢?联通工作人员说,由于时间太长,没有保存订制的记录,所以无从查询是否有订制。

  “这一年来,我绝对没有向联通公司订制过任何的服务,他说要查我的订制记录,随他查去!如果我有订制,我绝对不要他一分钱赔偿!”周先生信誓旦旦地说,“如果联通提供不出我订制的依据,那么我就认为联通是在抢我的钱!”“我自从2004年12月25日发现有‘如意邮箱’和‘联通秘书’这两个服务以来,前前后后投诉了无数次,有记录可查的就有4次。前前后后历时1年多,为什么就这一件小事,联通公司偏偏就不帮我解决?”

  就此问题,联通公司解释说:“周先生的退费要求是有书面记录的,而要求终止服务的书面记录却没有,所以就一直没有帮周先生停止服务。”

  记者询问,既然用户都要求退费了,他会继续要求使用联通秘书服务?这样是否有点不合情理?联通回答说,这的确不符合情理,但是却没看到要求退订的书面记录,而这个书面记录是由联通方面记录的,所以,屡次退订没有退掉,可能是因为联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的。

  对于联通的解释,周先生感慨说:“我不知道他们把我们用户的要求放在什么位置。我也不知道联通是如何处理投诉意见的。联通公司到底是在为所谓的‘书面记录’服务?还是在为广大电信用户服务呢?”

  “我每次要求退还服务费,的确联通每次也都能退一点,为什么次次都退不完呢?”周先生一脸的无奈。记者帮周先生算了一笔账:去年6月至11月收了如意邮箱+联通秘书的费用一共54元,在去年12月到今年10月又收了联通秘书费33元,总计是87元整。按照联通公司的退费双倍返还规定,应当退给周先生174元整。截止到发稿时,根据周先生所提供的材料显示,联通公司先后5次退费,一共是80元3角5分。距离所承诺的双倍返还的174元,还相距甚远。

  联通公司解释说,今年3月到5月,3个月的联通秘书是没有收费的。所以要减去3个月的联通秘书费,也就是18元,应退156元。那么,何时退给周先生呢?联通公司回答说正在办理中,估计到12月能退清。

  对于为何网上查询话费没有SP服务费显示的问题,联通方解释说:“只有登入了联通的如意邮箱才能查询到具体的SP费用,而普通的输入手机密码查询,是看不到SP的话费的。”也就是说,必须要在联通公司订制如意邮箱服务,接受每月6元的服务标准,才能完完全全查询到自己的每一项消费情况。

  律师:这是很严重的侵权行为

  记者就周先生反映的问题,采访了大唐人律师事务所臧宏洲律师。臧律师表示,如果周先生所反映的情况都属实的话,那么,镇江联通公司在提供电信服务过程中明显处在一个优势地位上,在此事件中联通漠视了消费者的权益。镇江联通这种“强制消费行为”,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在“误扣费双倍返还”的承诺上,迟迟未曾兑现,镇江联通公司如果一味地谋取利益,失信于用户,失信于大众,企业信用岌岌可危。而在3月15日对于“联通秘书免费”的解释上,甚至存在欺诈消费者的嫌疑。由于当时联通公司提供了虚假的信息,致使周先生误以为自己所使用的服务是免费的。联通公司这种行为已经符合《民法通则》中关于欺诈罪的认定。

  对于在周先生身上已经发生的事情如何处理,臧律师给出了几点参考意见:1

  .联通公司应当兑现自己的服务承诺,及时退还全部的误扣费用。

  2.除此之外,应当协商赔偿周先生的误工费、交通费、相关话费,并且,要向周先生赔礼道歉。

  最后,臧律师认为,镇江联通公司在今后的经营中,应遵照与用户的约定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向用户提供任何有偿信息服务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尤其是作为联通公司这样的大型国有企业,面对消费者时明显处在一个强势地位,更要注意自身的企业形象和企业信誉,不能“谋小利而失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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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附录6中明确规定:1

  .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向用户提供任何有偿信息服务时,应事先征得用户同意。

  2.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遵照与用户的约定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未得到用户许可,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不得擅自改变服务内容和服务频次。

  3.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保存信息服务记费原始数据,短信息服务系统应当自动记录并保存短信息的发送与接收时间、发送端和接收端的电话号码,保存期限至少5个月。在计费原始数据保存期限内,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用户需求提供信息服务收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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