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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育英:手机实名制平衡社会需要和个人隐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4日 14:14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四日电 题:手机实名制,平衡社会需要和个人隐私

  中新社记者 刘育英

  中国官方酝酿的手机实名制正在被正反双方广泛讨论,正方认为通过实名制可以控制非法短信,反方认为实行实名制将加重运营商负担,社会成本巨大,而且如果不能有效识别
假身份证的话,遏制犯罪短信的力度将大打折扣。

  据了解,中国三点八亿手机用户,初步统计未用身份证登记用户有七千五百万,主要是预付费业务用户。目前发送垃圾短信主要是通过预付费号码发出的。实行手机实名制的初衷在于,通过实名来确定发非法短信的人。

  大多数用户支持手机实名

  新浪网正在进行的一项调查截至十二日已有两万三千三百网友参与,百分之四十八的网友认为手机实名制有利于遏制犯罪,认为实行手机实名收效不大的占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七十一的网友认为有必要实行手机实名制。

  在记者采访的手机用户中,支持实名制的也占了大多数。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黄女士是

神州行用户,她认为可以理解手机实名制。在过去一年中,黄女士像大多数手机用户一样,接到过诈骗短信、色情短信、推销短信和其他垃圾短信。如果实名制可以减少垃圾短信,黄女士愿意重新登记。

  手机实名制也获得了媒体的普遍支持。《通信世界》总编项立刚表示,手机实名初期会付出一些成本,但和大量的非法信息干扰生活相比,这个成本是值得的。

  不过,对于手机实名制可行性操作的疑问仍不断在媒体出现,如运营商和运营商的代理商在办理用户时怎样识别假身份证,用户个人信息怎样受到保护而不被泄漏,存量用户如何实名制。评论认为,手机实名制实施之前,制度应设计完善,但又不宜拖太久。

  通过法律程序施行

  在针对手机实名制的质疑声中,有一种看法认为,实行手机实名制侵犯个人通信自由,以及造成个人隐私得不到保证。

  信息产业部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长陈金桥对此问题给出解读。他说,凡是涉及实名的问题,在法律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包括消费者利益及通信自由要通过立法程序来保护,这需要时间。因而手机实名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在个人隐私方面,陈金桥认为,依照中国法律,个人信息不能随意透露,违者追究责任,此外,企业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亦有道德人格问题,泄漏用户信息将损害企业形象。中国运营商此前在保护用户信息方面也受到了信任。

  据悉,手机实名制作为将出台的《通信短信息管理办法》的一个配套措施,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准备时间必须充分。因而前段时间传闻年底实行看来已不大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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