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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官裁定Starent公司未侵犯UT斯达康专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23:42 新浪科技

  新浪科技讯 美国东部时间12月12日10:35(北京时间12月12日23:35)消息,美国加州圣琼斯联邦法院法帕特里西亚-特朗布尔(Patricia Trumbull)上周裁定,Starent网络公司未侵犯UT斯达康的手机数据交换机专利。

  Starent网络公司创建于2000年,累计融资额达9500万美元,该公司声称已为Verizon Wireless、Virgin Mobile USA、中国联通和其它移动运营商连接了70多亿个数据呼叫。
UT斯达康于2004年3月向圣琼斯联邦法院提起诉讼,指控Starent网络公司侵犯其专利,该专利涉及一种能够使移动电话在不中断互联网服务的情况下改变地点的方法。

  帕特里西亚-特朗布尔法官上周此诉讼作出裁决,称UT斯达康的证据只能证明Starent网络公司的设备实现了同样的功能,但并不能证明它侵犯了UT斯达康的专利。据悉,两家公司之间目前还有另一起专利纠纷,UT斯达康指控Starent网络公司侵犯其预付费帐户漫游计费的专利。(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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