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裁定Starent公司未侵犯UT斯达康专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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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12日 23:42 新浪科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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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科技讯 美国东部时间12月12日10:35(北京时间12月12日23:35)消息,美国加州圣琼斯联邦法院法帕特里西亚-特朗布尔(Patricia Trumbull)上周裁定,Starent网络公司未侵犯UT斯达康的手机数据交换机专利。 Starent网络公司创建于2000年,累计融资额达9500万美元,该公司声称已为Verizon Wireless、Virgin Mobile USA、中国联通和其它移动运营商连接了70多亿个数据呼叫。
帕特里西亚-特朗布尔法官上周此诉讼作出裁决,称UT斯达康的证据只能证明Starent网络公司的设备实现了同样的功能,但并不能证明它侵犯了UT斯达康的专利。据悉,两家公司之间目前还有另一起专利纠纷,UT斯达康指控Starent网络公司侵犯其预付费帐户漫游计费的专利。(雨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