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时代新浪首页 > 科技时代 > 通讯与电讯 > 正文

手机使用不当将会欠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 16:47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2月1日专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自贡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手机使用不当将会“欠债”。

  自贡市消委近日发出的《手机使用不当会“欠债”》消费警示说,随着手机功能不断推陈出新,移动上网、互发短信、下载资料……为人们带来了很多方便。可是,近来不少手机消费者纷纷反映,有时并没有享受某些服务,却产生了费用。通过调查发现,有不少是手
机号码惹的祸:一是号码撤销,可是有偿服务未退订;二是欠费停机未及时办理消号手续;三是稀里糊涂地上了某些收费网站的当。

  为尽减少消费者不必要的损失,自贡市消委特提醒消费者:应避免手机上网或号码处置不当而导致债务,手机消费应注意以下5点:

  1、手机号码停止或暂停使用前,应先打一份话费清单,如果订制了有偿服务,要先退掉过去订的服务项目。

  2、手机通用户如发生欠费停机,而又不想使用此号码,要及时到通讯公司主营业厅办理销号手续。否则将会增加保号费和滞纳金,包月用户将会损失包月费。

  3、手机号码注册上网或申请其他业务要谨慎。如:有的消费者用手机号码在网站注册邮箱并接受邮件免费提醒服务,月底查看电话清单,却产生了几十元的费用,经询问才知只有前几十条才免费。

  4、发现异常高额话费,要及时打印话费清单查清原因。

  5、小心移动上网悄悄透支话费。(完)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论坛】【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科技时代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595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