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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入网合同出台 取消买号用本地身份证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18日 07:07 京华时报

  “电话入网合同”正式出台12月1日起实施

  本报讯 昨天,市工商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发布消息称,《北京市移动电话入网合同》和《北京市固定电话入网合同》的示范文本正式出台。

  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示范文本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诸如“外地人办理手
机入网手续需要本地身份证担保”等电信霸王条款将被终结。

  不惠及小灵通神州行市工商局合同处处长王珊表示,示范文本适用于所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签订的“先使用后付费”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的入网交易。小灵通、神州行、动感地带、如意通等预付费类的入网交易不适用示范文本。

  新规不适用于老用户王珊同时表示,示范文本中的规定只能适用于12月1日以后入网的用户,在此之前和通信公司签订的用户合同不能用新合同覆盖。

  -“电信合同”诞生记

  2004年3月15日中消协炮轰电信

霸王条款;2004年底市工商局和市通信管理局开始对规范电信合同进行深入调研;2005年6月28日起电信合同示范文本网上公示一周;2005年7月28日示范文本听证会召开;2005年11月17日示范文本出台,12月1日起执行。

  -解读新规

  手机入网取消担保限制

  在手机入网要求方面,示范文本删去了只能凭本地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的规定。为避免恶意欠费情况的发生,示范文本还明确了用户提供担保的有关内容。

  运营商错停机应当担责

  对于服务障碍、错停机、错销号、功能开通或取消方面的失误,示范文本规定通信公司应在时限内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私话改公话将被停机

  在固定电话入网交易中,用户若利用电话进行其他经营活动或擅自改变固定电话使用性质的,比如私人固话擅自变更为收费公用电话的情况,通信公司有权停机并解除合同。

  擅自开通服务不得收费

  示范文本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开通收取月功能费的服务项目,通信公司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申请3部固话不需预付费

  固定电话入网合同中,取消了“申请3部以上同名、同址电话需办理预付费入网手续”的规定。此外,用户如需变更电话后四位号码的,可在一定范围内免费选择新号。

  用户资料运营商须保密

  在用户资料条款中,示范文本规定通信公司应有为用户相关资料的保密义务,未尽保密义务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通信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运营商反应

  移动24小时恢复通信有难度

  中国移动市场部经理刘殿锋表示,示范文本中规定运营商须24小时修复或调通服务障碍,这一点操作起来难度非常大。比如受到市政建设等多方面影响或基站建设中遭到居民反对时,运营商需要很长的协调时间,很难在24小时内完成。

  联通约束SP设置短信陷阱

  中国联通北京分公司市场总监姜运涛说,现在有一些SP(经营移动增值业务的服务提供商)通过联通平台提供服务,设置短信陷阱。我们正在对违规的SP进行规范。

  网通准备专用资金应对索赔

  北京网通市场部副总张宇星告诉记者,新合同中有一些涉及用户赔偿的条款,目前我们已经准备了一批专用资金,应对客户赔付。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王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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