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慧:手机实名制如何落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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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03日 13:31 ChinaByte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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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俊慧 11月1日,公安部、信产部、银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从即日起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整治手机违法短信息。 据悉,信产部要求基础运营商承担一些责任,对用户的有效身份进行登记,实行手
问题的关键是,手机实名将如何落实呢? 从手机用户角度看,手机实名制是否意味着是“一人一号”?那么,对于移动与联通两个运营商该如何处理?是否只能在两家运营商中选一家?还是说每个运营商的每个用户只能拥有一个号码?但是,联通还有两个网络,C网和G网,这样来看,“一人一号”又如何落实? 另外,小灵通也具有发送短信的功能。小灵通用户是否也属于坚持实名制呢? 如果不是“一人一号”,手机实名登记又如何落实?因为号码还是可以在用户之间进行自由转让。 从运营商的角度看,该制定怎样的规则来实现手机实名制?在韩国,因为手机使用CDMA模式机号一体、一机一号,对于个人手机的违法行为控制打击比较容易。 而从中国的现状来看,机卡分离一直是趋势,连小灵通都已经实行机卡分离。在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发号时,也对号主进行了登记,但是,现实中,号码的真正使用者并不是所谓的号码登记者。对此,运营商该如何进行监管?是发现一例停机一例,还是有其他的良策?对于某些商贩专门从事号码交易的,运营商又该如何规范?如果在案件侦破中,出现了这种现象,运营商应该负有什么责任? 且不说众多贩卖号码的店铺,从运营商号码发放的现实管理来看,只要提供身份证,就可以登记办理一个新号码。运营商并没有对号码持有者的资料进行管理,只是简单进行了存储。一旦发生刑事案件,其登记资料作用并不大。 从号码资源管理来看,运营商只管收费,并没有对号码的所有者资料进行归类或者联网。和银行存款实名制类似,开户是实名,但是,每个人可以在相关的银行开立多个帐户。表面看,实现了登记实名制,但是,对号码的管理并不严格。和银行帐户不同的是,手机号码是消费用的,因此,转让起来很方便,把手机号码初始设定的密码告诉受让人,号码就可以使用了,等到查处案件时,才发现登记人并非使用人。这种实名登记毫无意义。 如果上述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手机实名制就是一句空话,对案件侦破毫无意义。 要在中国实行手机实名制,就必须在“一人一号”和“号码如实登记”之间进行抉择。如果选择了前者问题就比较好解决。而如果依旧坚持后者的话,运营商的号码管理责任就必须加重。首先,定期对号码持有人的情况进行整理,杜绝使用者非登记者的现状。其次,加强号码的发放管理,坚持换新号需消旧号。其三,对于号码私人间的转让,一旦发现,给予相关人员一定期间,进行号码资料变更,逾期不变更收回号码,并退付花费余额,并告之相关人员重新申请号码。 另外,如果案件查处结果显示,号码使用人非登记所有人,运营商必须承担一定的责任,否则没有处罚措施的威慑,实名登记很难真正落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