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手机投诉日超20宗 不能轻信厂商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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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21日 08:25 深圳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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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委会提醒,不要轻信经营者对手机质量自行鉴定的结果 【本报讯】手机三包规定已实行多年,然而,由于经营者的不规范操作,致使三包规定形同虚设,深圳手机投诉不但没有下降,反而呈现急剧上升趋势。 投诉:5次送修都称软件需升级
今年7月22日,消费者胡小姐以22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摩托罗拉E365型号手机。买后不久,手机便经常无故死机。不到半年时间,胡小姐就先后送修5次,每次修理都要花去一周时间,每次修理前的鉴定结果都是“软件需升级”,每次“软件升级”后只能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 面对烦恼不断的手机,胡小姐对修理者产生了怀疑。她将手机送到某特约维修点鉴定后的结果显示,“手机后标不符合保修条件”,证实手机非摩托罗拉原装。胡小姐要求经营者退机的要求遭拒绝后,在市消委会的帮助下,终于拿回了购机款2250元。 统计:手机投诉量惊人 市消委会统计显示,近年来,手机投诉一直是消费投诉热点,每天投诉量都超过20多宗。 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主要有:购买手机后,在三包规定可退换的7天、15天之内出现性能故障也不能退换;经营者、生产厂家自行制定明显有违三包的规定;出现性能故障后,经营者或生产厂家经常自行鉴定为“没有问题”、“手机软件需升级”、“人为损坏”等,很少承认产品质量问题,以此推卸换退责任;经营者出售来路不明、假冒、水货、改版、翻新的手机;正常修理手机不开单、不在保修卡上作记录,消费者按规定提出退换时,对已修理过多次的事实予以否定;双方发生争议时,手机质量问题检测难,检测部门检测费用高,且很多问题无法检测。 分析:经营不规范致投诉上升 为什么有了三包规定,手机投诉还居高不下?市消委会分析认为,主要原因在于,经营者或为迎合消费者低价需求,故意牺牲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市场需求激增,手机产量迅速上升,新款上市周期不断缩短,造成产品故障频现;部分经营者只有销售手机的权利,而无判断产品质量问题和退换货权利,即使同意退换货也需消费者等待一段时间;手机维修难且不规范,绝大部分经营者只知卖机,而不知维修,维修网点布局不合理、服务跟不上;送维修点或者交生产厂家保修时,少说几天,多则几个月。 分析同时认为,手机投诉居高不下的原因还有,手机广告宣传失实,以低标价减少配件等手段欺诈消费者;手机用户基数增大,致投诉增多;部分销售商只管出售商品,而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遇到问题相互推诿;市场上还存在相当数量的假冒劣质手机。分析发现,大部分投诉都因经营者不规范操作导致。 提醒:经营者自行鉴定不要轻信 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尽量选择信誉较好的大商场或专柜购买手机;购买时,可检查手机有无入网许可证,是否为正品;对经营者的不规范操作行为保持高度警惕,不明确责任不轻易将手机交给经营者;维修手机时,应要求开具正式维修凭证,并明确手机所存在的问题,并妥善保管;因手机质量问题与经营者产生争议时,不要轻易将手机交给经营者或生产厂家检测、鉴定,而应送法定检测部门鉴定。 市消委会提醒,慎购刚上市的手机,一是新上市手机价格较贵,二是新上市手机质量稳定性有待市场检验。市消委会受理的投诉显示,相当部分投诉来自新上市手机。购买手机时,最好将手机机身号码写在发票上,以便备查。一旦发现经营者将退换的手机当正品卖,消费者有权根据《消法》规定,要求经营者加倍赔偿。同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由有关部门依法以欺诈行为论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