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法破冰运营商网络租用 专家称含义深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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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0月13日 07:18 新京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冬颖) 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在谈到《电信法》一些立法原则时表示,将鼓励电信设施的共有、共建。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为3G时代联通向其他运营商出租网络打下法律基础。 张穹表示,电信资源是有限的资源,要避免重复建设和浪费,鼓励企业根据技术可行、有效利用、节约资源的原则,实现电信设施的共有、共建,鼓励企业将空余的电信资源提
业内普遍认为,上述谈话在3G牌照发放前夕含义非常深刻。电信咨询专家王煜全认为,此前,一直谣传联通将专注CDMA网,有可能向固话运营商出租G网,即将出炉的《电信法》将为联通出租G网作出合法性的保障。其次,其表示今后电信资源可能将有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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